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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檔案網上賣源自廢品收購站
( 2011-08-19 )



山西大同一位檔案管理員在翻閱檔案。新華社

成都市84卷知青檔案於2011年4月被掛於網上叫賣。雖然此後警方已將檔案追回,但成都市檔案局至今未查明,是誰將檔案當作廢品賣於收購站;這些售賣檔案原由成都市人保局管理,而人保局出具的調查報告稱,因年代久遠,已查不清這些檔案如何流失。

      據《新京報》報道,成都市檔案局接收的知青檔案一直不完整。資料顯示,在2010年中旬,有近七成的知青未能在市檔案館找到自己的檔案,這直接影響到他們辦理社會保障,甚至有知青為此去市政府請願。成都市檔案局的一名知情者稱,每個機關部門在處理知青工作時,都會形成知青檔案。有些單位未將這些檔案移交檔案局,而是直接賣給了廢品收購站。

      售者要求獎勵9000元
      2011年4月,一家舊書網售賣成都知青檔案,共84卷,標價12500元。舊書網上售賣知青檔案,是徐東升發現的。他是成都市檔案局接收征集整理部的工作人員。2011年4月13日,他在網上瀏覽,看見一家舊書網貼出8張照片,全是成都知青上山下鄉的資料。每份資料都用牛皮紙封包裹。它們的標題分別是,成都市人民委員會安置辦動員知青上山下鄉和支邊的報告、1964年知青返蓉的發言稿、1977年知青回老家農村插隊落戶的介紹信存根,以及成都市革命委員會知青辦(簡稱“成都知青辦”)1979年至1980年的知青名冊等。
      當時徐東升認為,這些資料可能是原成都市知青辦的工作檔。按法律規定,政府機關的工作檔屬於國家檔案,任何組織、個人嚴禁倒賣牟利。為探知情況,徐東升自稱“老知青”,與檔案賣主鐘家強取得聯繫。
      4月15日上午,徐東升到鐘家強的家中,一進屋,就看到那些卷宗堆放在床邊凳子上。翻閱後,徐東升確認,這些卷宗均屬國家檔案。4月20日,徐東升帶工作人員再去鐘家,並告知販賣國家檔案屬於違法,要求他將卷宗贈給檔案館可給予適當獎勵。鐘家強提出獎勵9000元。雙方未達成一致。此後,鐘家強依舊將檔案掛在網上販賣。他還曾對買家保證,“絕對都是原始檔案,如果是再版,就沒有價值了。檔案局的人聯繫我,不准在網上出售,還讓我捐贈,但我沒同意。”

      還有檔案不知去處
      5月5日,成都當地媒體披露此事。6日,成都市檔案局向派出所報案,將檔案追回。鐘家強對警方說,他是從一個廢品收購站購得這批檔案。當時他們有四人,每人分了一部分,其他人手中還有類似的卷宗。後來,警方又先後四次前往鐘家,但其家人說,他已外出打工。
      成都市檔案局一名知情者說:“因為警方沒有拘留當事人,導致追查不到那個賣廢品的,並且也不知道剩下檔案的去處。”5月6日,成都市檔案局接到領導批示,要求嚴查檔案如何流失。
      成都市檔案局副局長趙建強組織人員展開調查,他發現,此次上網售賣的84卷知青檔案,是原成都市知青辦的工作文件。如今知青辦早已撤銷,所有檔案都歸由人保局(即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管理。6月21日,成都市檔案局接到人保局傳真,是自查結果,但這個結果非但沒有清晰檔案從何處流出,反而將其推入更深的謎團。
      成都市知青辦在1981年已併入勞動局,交接人員未對檔案登記造冊,導致知青檔案數目不清。這期間就有可能出現檔案流失。勞動局又於2010年與人事局一同,合併為成都市人保局。
      5月20日,人保局出具了一份《知青工作文書檔案調查情況》。該調查情況稱,關於當時的兩位經手人,一位年事已高,記不清狀況,一位長期不在家,聯繫不上,現在無法對檔案流失情況做詳細說明。

      檔案丟失知青無法辦社保
      檔案一旦流失,就會對社會造成影響,比如會影響知青辦社保。饒克誨是一名老知青,他曾為找自己的檔案而費盡心思。他是成都市浮水印工藝廠的工人,1992年退休。2006年,他去申請社保,發現沒有證明自己工齡的材料。饒克誨找到原來的浮水印廠,廠領導向他道歉:浮水印廠在1998年改制時,把一些職工的檔案弄丟了。廠領導對他說,無論是饒克誨的個人檔案,還是該廠其他的知青檔案,都找不到了。
      相關部門給饒克誨出了個主意,讓他去告原來的單位,饒克誨想了想,還是算了,“不但麻煩,還解決不了實質問題。”饒克誨去曾經下鄉過的西昌縣,但西昌縣知青辦曾遭搶,知青檔案都被人燒了。
      饒克海決定去成都市檔案館碰下運氣,看看能找到些什麼。他在檔案館待了兩個月,由於眼睛不好,還叫上讀大學的女兒幫他找。最終,他們從一些簡報等下鄉資料中,找到了一份西昌縣農場的花名冊,發現其中有饒克誨的名字。
      “當年,很多老知青與我一起在檔案館裏找檔案,但很多人至今還沒找到。”饒克誨說。一名老知青記得,2008年,成都金牛區曾有個老知青,每天在成都市政府請願,然後又去街道辦,人保局,因為他的檔案丟失,導致無法辦社保。最後相關部門特事特辦,為他辦了社保。
      據悉,在成都市檔案館市民查閱檔案的登記簿上顯示,前來查詢知青檔案的,自2005年至2010年共有1489人次,而沒有登記或只是口頭咨詢、電話咨詢的,則遠遠超出這個數字。由於當年上山下鄉的插隊知青近幾年正逢退休高峰期,查找知青檔案以辦理社保等手續的人數已越來越多。
      還有老知青稱,每當有老知青去社保局因檔案丟失辦不了社保時,門外就會有各種陌生人湊過來詢問。他們都是做假檔案的,有人就花了3000元做了假檔案,辦了社保。

      檔案局:或因錯判檔案
      知青檔案流失後,成都市檔案局和成都市人保局有過一次會談。一名知情者說,會上,人保局方面表示,近兩年,他們曾銷毀過一批知青檔案。而成都市人保局宣教處副處長楊海雲稱,這是30年前的事情,中間工作人員換了幾撥,情況還不清楚。
      據《新京報》報道,按法律規定,機關單位必須將檔案分為永久檔案、長期檔案和短期檔案,前兩者必須移交檔案局,只有短期檔案可以自行銷毀,但必須留有銷毀記錄。上述知情人說,流失的84卷知青檔案當時被定為短期檔案,但人保局拿不出那份銷毀記錄。他認為,很可能是當時錯分了檔案,將應移交的檔案歸入短期檔案,又將其當作廢品,賣給收購站。
      這名知情者還提到,他們曾於1999年,從勞動局“搶救”回了一批知青檔案。1979年,中國檔案系統工作恢復,並規定,機關單位每20年須移交一批檔案。1999年,成都市檔案局接到勞動局的移交檔案申請,派人去接收。
      當時去接收檔案的是楊曉蓉和她的同事。他們在接收檔案時,發現一些隨意堆放的散亂檔案,經詢問得知是原知青辦的檔案,正準備處理。楊曉蓉當即指出這批檔案很重要,應該移交給檔案館保存。由於這次“搶救”,檔案館有了知青檔案166卷——這是檔案館從勞動局接收的唯一一批知青檔案。
      2011年6月21日,人保局給檔案館發去一份傳真,令整個調查峰迴路轉。傳真的大致內容是,人保局找到一張原勞動局於1999年出具的收條,當時他們交給檔案局的知青檔案是500多卷,收條上是楊曉蓉的簽字。
      楊曉蓉承認從勞動局拿回過這些知青檔案。但為什麼拿回500多卷,檔案館只保留166卷?楊曉蓉說,如果有剩余的檔案,一定是退回給勞動局了。
      而檔案局的一名工作人員說,其實按照正常接收程序,不會出現這樣的收條。正常的接收程序是,檔案局工作人員去勞動局,檢驗他們整理得是否合格。若合格了,勞動局會再派人,將那些檔案送至檔案局。



本應保存在檔案局的檔案,卻被人從廢品收購站買回再販賣。圖為幾名大學畢業生在一家廢品收購站賣廢品。新華社

檔案丟失會影響辦社保。圖為民眾在煙台一個社保服務中心辦理社保。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