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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局神經病
( 2011-07-03 )





      加國法例,怪異難明,食客嚴禁自攜酒類到餐館飲用,違者重罰,法例無理,兼且擾民。
       自從去年實施統一銷仕稅(HST)之後,餐館已叫苦連天;雪上加霜的是,當局嚴厲搜查及檢控自攜酒類,食客銳減。
      表面看來,禁自攜酒似乎合理,固為餐館食肆或FOOD COURT,東主一向都有明文告示,禁止食客攜帶“非本店”之食品或飲品入內,以保障店方的利益,但如果店方允許食客自備飲食,這就是你情我願,當局無權干涉。況且,自攜飲品,店方通常都征收“開瓶費”,比店方售賣飲品的利潤更高,店方又不必用本錢入貨,且免除了過期賣剩而賠本的風險,所以有店方頗歡迎食客自攜美酒。
      或者你說,自攜飲品,雖然雙方皆悅,但有暪稅、避稅、逃稅、漏稅之嫌,可能間接影響稅務局的稅收。
      大家不要忘記,食客在外面買酒時,已繳付足稅項,酒未入口,稅已先收,何能避稅,當局何損之有?
      加國政府,荒謬絕倫,毒品為害至大,但是如果你喜歡吸毒,政府可免費供應,還免費替你打針注射,且擔心夏熱冬寒,特設室內安全注射屋為吸毒人士服務。安全注射屋並非浪得虛名,安全得很,絕不會有警察、海關或稅局人員騷擾閣下享用毒品;安全屋內,也從沒有偷呃拐騙、姦淫擄掠、殺人放火、逼良為娼之罪案,的而且確,絕對安全;各國政要如想發表演說,可首選在安全注射屋內舉行,保證不會被人擲鞋。吸毒尚且可以無憂無慮,為何付足了稅的合法酒,卻要喝得提心吊膽?
      即使你沒有自攜酒,甚至沒有自攜水,在食店進餐之時,隨時會有大隊人馬殺入搜查餐館的廚房、酒櫃,甚至垃圾桶,情況有如文革抄家,嚇得你一家大小,面青唇白。高清親自經歷過一次,當時的情景,令高清即場想起杜甫老兄的《兵車行》:車轔轔,馬蕭蕭,公安槍械按在腰,爺娘妻子走不了,牽衣頓足攔道哭......經歷過那次之後,高清鄭重考慮,下次若要吃一頓安樂茶飯,最穩當是躲進安全注射屋,方可確保不會吃得膽顫心驚。
      酒和茶,都是餐館必備之物,為什麼自攜名茶卻又可以呢?稅局大概不知道,頂級普洱和那些雨前龍井,甚或更名貴罕有的“明前龍井”,售價比法國名酒貴不知多少倍,須知在加拿大,最嚴重的罪行乃“歧視”!稅局是否縱容陸羽,歧視劉伶?
      更有甚者,餐館一向歡迎食客自攜名貴海產鮑參翅肚魚蝦蟹,因為可以收取可觀的“加工費”,當局確是厚此薄彼,試問該當何罪?
      平心而論,酒客食家的高要求,餐館的貨式,決不能令高要求的食家滿足,哪能備足各種美酒佳餚的用料?所以食家自攜佳品,餐館無任歡迎。
      當局嚴打“自攜”,食家唯有卻步,寧願留在家中享用,餐館營業降,稅局少了稅收,這是兩敗俱傷,損人而害己的劣政。當局應該正本清源,制訂完善的稅制,若自攜美酒,大不了再抽一項合理的“自攜稅”,食家、餐館、稅局各得其所,皆大歡喜,何樂而不為?
      說句題外話,中國在極短時間搞得經濟風生水起,追源朔始,靠的是“三來一補”,就是來料加工、來辦照造、來件裝配、補償貿易。
      當局宜參考三來一補,容許食客自攜食材來料加工(開瓶費就是加工啦!),當局加收自攜稅即是補償貿易啦。農業學大寨、工業學大慶、餐飲業一於學大陸的三來一補,加拿大的國家赤字,可能會頓消於無形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