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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工 活在底層很壓抑
( 2011-06-17 )



一家農民工勞務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向務工人員解答待遇問題。

勞務派遣工普遍薪資較低、保障缺乏、晉陞無望,遊走在生活的底層和工作的一線,身份的限制和歧視,使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剝奪與侵害。如果說農民工是新時期產業工人的弱勢群體,那麼絕大部分的勞務派遣工就是弱勢中的弱勢。

      中國官方媒體《半月談》近日刊文,關注勞務派遣工這一群體的生存狀態。勞務派遣業務是近年來中國人才市場根據市場需求而開辦的一種人才仲介服務項目,用人單位可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由正規勞務服務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後,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定》或《上崗協定》,雙方之間只有使用關係,沒有聘用合同關係。依照勞務派遣方式派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務工人,被稱為勞務派遣工。


      走到哪裏都一樣
     “一等工人正式工,二等工人農民工,三等工人派遣工”,這是勞務派遣工的自嘲。老湯就是一名勞務派遣工,這位53歲的湖南人,已經在廣州工作了18年。據老湯講,廣州有很多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工的待遇都差不多,每月1500元左右,“但是經常會有這樣的情況,我們被包到外面的公司之後就變成了每月1200元,那些公司以各種各樣的理由來剋扣我們的薪資。不滿意可以走,但走到哪裏結果都是相同的”。
      與正式員工不同,老湯他們過節加班沒有過節費,甚至在節假日或8小時之外的加班費都要打個折扣甚至不發,又或者本來是四個人的工作量讓三個人來做,“變相剝削我們的勞動力”。即使如此,老湯也不願回老家,他表示,離開農村、離開農田已經有一段時間,習慣了城市的生活,如果重新去耕種會吃不消,也不習慣;而且,家裏上有老下有小,開支非常大,不是那些薄田可以維持的,“在廣州雖然掙得不多,但是只要省花,再多做些別的零散活,還是可以養活一大家子”。


      缺乏穩定感
      現在,老湯最擔心的是自己年紀大了,會被勞務公司變相逼走。“我們工齡薪水每年漲10元,做10年的老工人比新手的薪水多了100元,社保等繳費的額度也要往上調。公司不願意負擔這筆錢,老員工常常會被派去更遠的地方工作。我們來廣州那麼多年,都是拖家帶口的,老婆孩子住在廣州,去那麼遠的地方工作只能和家人分開。如果不願意,公司就說我們不服從安排,有種種懲罰的辦法,我們氣不過時只好走人。”
      提起自己的生活狀態,老湯感歎:“沒有辦法,我們這代人沒有多少文化,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村人,寫幾個字都很吃力,怎麼去維護自己的權益?更重要的是,雖然自己走了,但是還會有親戚、朋友在公司裏面。那個年代出來打工都是老鄉帶老鄉,如果自己鬧事的話,也怕他們會被辭退,想想也就算了。這麼多年一直這樣過來了。”
      對勞務派遣工來說,首先是缺乏穩定感和安全感。一些派遣企業沒有與被派遣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簽訂了勞動合同但不規範,勞動者一旦權益受到侵害,很難得到維護。一些簽有合同的勞務派遣工,也大多是一年一簽,工作中時時承受失業壓力。另外,同工不同酬。絕大多數勞務派遣工的勞動報酬低於所在企業正式員工,有的工資只相當於正式員工的一半,更遑論獎金、補貼、福利等薪水以外的收入。評先、晉陞等方面,勞務派遣工基本上也不被列入考慮對象。
      鑒於以上種種,多數勞務派遣工總感到低人一等,感情上無法融入企業,事業上不能有所發展,成為單位的邊緣人群。這個群體仍在不斷膨脹。正如中華全國總工會基層組織建設部部長郭穩才在2011年兩會期間所言:“濫用勞務派遣工的問題,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下轉頁58

      沒有歸屬感 很難被認同
      44歲的羅健是南京人,在南京本地一家電廠做駕駛員,已經快兩年了,身份是勞務派遣工。羅健說:“我們的薪水與工作強度不成正比,隨時可能加班,一個月下來,基本薪水加出差補助等等,也就2000元多一點。工友們都說,我們連農民工都不如。”
      羅健的孩子現在大學讀二年級,妻子是保潔員,收入不高,全家的開銷基本都靠羅健,經濟上的壓力很大,但他說,精神上的壓力更大,“因為只要犯一個小錯誤,我們就會被踢回勞務公司。”羅健稱,勞務派遣工不管到哪裏都低人一等,不僅收入低,地位也低。在來現在這家電廠之前,羅健在一家外資公司當駕駛員。2008年開始的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到這家企業,2009年下半年起,公司不給羅健和其他工友發薪水,之後又單方面下發了《關於提前結束用工關係的通知》。
      羅健回憶:“我覺得很委屈,我們一直勤勤懇懇工作,沒有犯錯,就因為是勞務派遣工,說不要我們就不要了。所以,我和另外兩位勞務派遣工張民、曹友偉一起,走上了維權之路。在南京市總工會的介入下,才拿到了經濟補償。”
      小孔也是一名勞務派遣工。2008年5月,他與北京一家人力資源公司南昌辦事處簽訂合同,被派遣到一家國有商業銀行信用卡中心擔任客戶經理。由於工作優秀,2010年1月,他升職為這家銀行信用卡中心南昌4組的客戶主管,管理10多位業務員。正當工作小有成績的時候,2010年11月,他卻由二級客戶主管降級為五級客戶經理,連降兩級,理由是“莫名其妙的末位淘汰”。
      小孔抱怨,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同工不同酬,單位對勞務派遣工缺少人文關懷,指標沒完沒了,任務還不斷增加。小孔在信用卡中心工作的兩年時間裏,指標任務調整了5次,一次比一次高,“在單位領導眼裏,我們就是他追求業績的機器”。他表示:“在單位沒有歸屬感,很難找到認同,總覺得自己低人一等,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各種福利補貼難以享受。信用卡中心的正式員工薪水高,福利多,逢年過節他們領到的錢是我們勞務派遣工的兩三倍。”

      派遣市場亂象叢生 糾紛不斷
      隨派遣工的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市場也異常“繁榮”。在廣東東莞,2008年前登記註冊的勞務派遣企業僅有22家,但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的2008年,新註冊的派遣企業就達到51家。由於勞務派遣機構准入條件過於寬鬆,又缺乏有效監管,造成了勞務派遣公司盲目發展,勞務派遣市場魚龍混雜,亂象叢生。
      為招攬業務,有些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肆意壓低服務價格,有些用回扣和送現金的方式拉攏客戶單位。還有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利用開業註冊門檻低的法律漏洞,草率開業,一旦出了問題就逃之夭夭。江西省南昌市人力資源市場中心主任祝振平說,一些從事勞務派遣的人力資源公司隨便租個房間,買兩張桌子,裝上電話,就開工招人,這樣的公司沒有信譽可言,它們的存在導致了惡性競爭,相互壓價,擾亂了市場秩序。
      在廣州,勞務派遣市場同樣混亂。業內人士坦承,有的勞務派遣公司僅有幾名工作人員,一些勞務派遣公司從資金實力、業務能力、信譽等方面均不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由此導致了大量的勞動糾紛。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資料顯示,2009年全市法院受理的各類勞動爭議案件中,因勞務派遣而引發的糾紛佔相當大的比重。
      另一方面,江西省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處處長車偉說,隨勞務派遣用工的氾濫,勞動用工“新二元結構”出現,派遣工與用工單位的正式員工之間、不同崗位的派遣工之間,由於待遇不同、崗位不同、身份不同,很容易造成職工隊伍的分化和對立,一旦處理不當,也容易引發重大勞資糾紛突發性事件。

      濫用派遣工 逃避責任
      江西省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處仲裁員舒勝璈說,按照勞動法規,勞務派遣應堅持“臨時”“輔助”“替代”,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這三方面很難得到貫徹。
      為減少用工成本,方便管理,一些企業主要崗位、主要工種都長期大量使用派遣工,完全背離了勞務派遣的初衷。例如,作為視窗服務行業,空姐和地勤人員是航空公司的重要崗位。而據瞭解,南昌一家人力資源機構受託,先後為中國一家知名航空公司輸送了500多名空姐和地勤人員。
      另外廣州市委研究室和廣州市總工會聯合調查顯示,2008年以後,各類企業尤其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使用派遣工大幅度增加,如廣船集團有派遣工7700人,佔職工總數的55%;廣藥集團有派遣工6319人,佔42.4%;珠江鋼琴集團有派遣工1403人,佔49%;中國移動廣州公司有派遣工2700多人,佔職工總數達到72%;廣鋼集團有派遣工3400人,佔24%,等等。
      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在許多發達國家也有,但往往,勞務派遣工佔整個就業人口的比例都不很高,平均不超過3%,是一種非主流就業方式。而在中國,勞務派遣在很大程度上已經脫離了它原來的面目,成為不少企業、單位降低用工成本、逃避法律責任的一種手段。
      據《半月談》報道,中國勞務派遣制度的源頭和最初形式是外事服務。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主要存在兩種形式:一是為外國企業、外國社會團體和國際組織的駐華代表機構派遣勞務人員,一是為境外僱主派遣勞務人員,即對外勞務合作。二者都具有政府行為的特點,不以營利為目的。
      隨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勞務派遣被作為安排失業工人的一項重要措施加以推行。2002年以後,許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都開始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很快,勞務派遣制取得突破式擴張,不再局限於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而是擴展到各種所有制企業。
      尤其是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勞務派遣用工更呈現了氾濫之勢。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係研究所所長常凱表示,這是由於勞動合同法對合同工的權益保護更加嚴格,用工單位就通過使用派遣工對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規避。

      既可降低成本 又能規避責任
      企業之所以如此“青睞”勞務派遣工,無不為利益二字。
      據瞭解,企業職工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基本薪資、績效薪資和社保、福利等。按照規定,企業必須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但客觀上,現行的一些政策允許為派遣工繳納社會保險金的基數及繳存比例均遠低於企業的正式職工。也就是說,企業為正式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金費用遠遠高於派遣工,使得企業更願意使用派遣工。另外,用工企業與派遣工因為沒有直接的合同關係,企業不必支付住房公積金,也不為派遣工提取公益金。這樣,企業使用派遣工與使用正式職工相比,節省了可觀的社保金和福利費用。
      此外,企業使用派遣工還可以減少或規避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與員工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如無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企業與派遣工一般簽訂一年或兩年的短期協議,比較容易終止,也不用承擔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責任。
      國有企業大量使用派遣工與企業的薪水總額受國資委監管和限制有一定關係。國有企業增加勞動力會攤薄或突破薪水總額,在現行情況下,採用勞務派遣用工能夠較好地解決這一問題,原因在於國有企業使用派遣工的薪酬,通常可以從行銷、運行維護成本中支付,甚至從工程費用(整體外包)中支出,在財務上可以不佔用企業工資總額。這樣,不少國有企業就不斷調整和加大了派遣工在職工隊伍中的比重。

      用工二元制
     《半月談》的文章說,當國家層面正在不斷彌合農民工與城市職工“用工二元制”的時候,不少地方卻在製造新的正式工與派遣工的“用工二元制”,這不僅與勞動力市場化改革的方向不符,而且在社會上造成了新的不公,極易引發矛盾衝突。
      據瞭解,在中國中部某省,鐵路局招聘了4000多名派遣工,這些工人分別被安置在動車和普通列車上,由於動車效益好,二者薪酬一個月相差上千元。2011年以來,上百位在普通列車上工作的派遣工不斷上訪,儘管勞務派遣公司與鐵路部門多次溝通協調,但目前問題仍未得到妥善解決。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係研究所所長常凱認為,現在勞務派遣帶來的問題已經非常嚴重,必須想辦法加以解決。“從道理上講,這是一個涉及社會公正和公平的基本問題;從現實來看,派遣工數量龐大,一旦發生群體性事件,後果嚴重。”



勞務派遣工總是擔心權益不能得到保障。圖為一家公司就勞資糾紛事件向員工緻歉,並作出相關承諾。

因勞資糾紛,南京街頭工人在抗議流行。

現在空姐地勤也使用勞務派遣工。圖為一名航空班成員在幫助候車旅客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