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體:

陽光法案 杜绝黑金 选举经费从哪里来
( 2011-05-22 )





2011年聯邦大選5月2日降下帷幕,總理哈珀率領保守黨大勝,終於贏得第三度執政的大多數政府。選前即有評論認為,浪費納稅人數億元公帑舉行大選不得民心。選舉是件花錢的事情,到處拉票、雇員、競選牌,甚至辦公的紙和筆都是需要資金的。比如說以下是2004年聯邦大選各党獲得政治捐款的數目:魁人党4,511,087.12元、保守党17,284,256.91元、自由党16,640,947.00元、新民主党12,041,249.32元。不熟悉加拿大選舉制度的人也許會問:要是有哪個大財團手指縫儿稍微流流,不就輕易可以包下一個政党了嗎?

      讀者完全不用擔心,因為這個問題早在40年前就有人提出。在1970年代,人們對政党籌款和政治捐助的顧慮越來越大,擔心這些政治捐款會影響到政党未來的清明,會形成潛在的利益交換。為此,加拿大政府在1974年首次頒布了《競選費用法》,用以規范競選籌款等政党的金融操作。

      加拿大對黑金政治說“不”
      《競選費用法》的原則是選舉費用一定要對大眾透明便于監督,其中規定了許多費用控制,比如花費限額、需要披露費用去向等。試圖控制競選費用的使用,和妥善使用公眾資金,迫使政客能夠平衡使用政党和競選者之間的費用。
      2002年,時任總理克里田(Jean Chretien)引入一個新的理論,要求所有部長都要披露自己所有的政治捐獻收入,并且必須在收到政治捐款30天內進行披露。
      2003年C-24提案出台對《加拿大選舉法》和《收入稅法》(政治財政部分)進行了一些修改。在此之前,加拿大的選舉法律主要側重在花費的限額,而從來不管錢從哪里來。政治捐獻可以來自個人、公司、工會和其他一些組織,而且無論是否加國公民都可以,這一點深受各方抨擊。
      C-24法案出台之后,要求捐款者只能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公民,僅有少數的例外,同時也限制了捐款數額。
      2004年1月該法案生效以后,公司和工會每年只能捐款千元以內。有的組織甚至不能捐款,比如生意不在加拿大的公司,工會會員不是加拿大雇員等。政府資助超過50%的公營公司也不能捐獻。

      公民每年最多可捐5000元
      加國公民每年可以捐獻5,000元以內,間接捐獻也是禁止的,而且任何人和組織捐款200元以上,其姓名和住址都要被公布。規定“捐獻”也可以是一些實物或者服務。
      但是,大家都看得出來,這些限額會影響到競選的籌款效能,因此法案增加了公眾對政党具体實施中的捐款。這些錢將直接用于選舉,政黨從全國的競選投票中獲取超過2%的補貼,政党每獲得一張選票,會得到2.04元。目前的選舉有90%的資金來自普通大眾。

      沒有人愿意揭“蓋子” 
      C-24法案提出之前,加拿大的選舉法爭議不斷,各党派也都不太情愿說出自己的資金來源。2002年7月,作為保守党党魁,哈珀曾經拒絕公布其捐款支持者名單,后來他稍作退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54位捐款在1,075元以上的捐款者,但是卻沒有公布另外10名大額捐款者和9000名千元以下的捐款者名單。
      2003年5月,時任總理克里田終結了公司大額捐款歷史,在自由党的籌款活動中每桌只要500元,盡管如此他還是靠這种方法,每年舉行10次籌款晚宴,共籌得了3,000万元資金。
      2005年7月,皇家騎警調查保守党國會議員Gurmant Grewal在2004年的一宗籌款案件,警方稱他的一位來自溫哥華的商人捐款者表示不知資金去向,沒有收到捐款收据。
      保守党總部稱他們收到了這筆捐款,中間沒有發現任何錯誤,并指出這位捐款者是在非競選時期捐款,按照規定是不需要收据的。
      2006年6月自由党競選人Joe Volpe也卷入捐款門,据稱他的2名捐款人其中一個是11歲另一個14歲,分別捐款5,400元,已經超過最高限額。
      2006年6月1日,這位前移民部長,退還給這些18歲以下捐款者27,000元,但是他堅稱其中沒有違法成份。

      國會議員如何花錢
      《加拿大都市報》記者從加拿大國會网站獲得資訊,并且選擇了几位華裔社區比較熟悉的國會議員,包括公民和移民部長康尼、新民主党議員鄒至蕙、自由党議員詹嘉禮和麥家廉,比較他們不同的費用支出。
      根据記錄,他們四人從2009年4月1日到2010年3月31日之間的費用分別是:482,427.24元、530,304.73元、416,318.04元和477,163.01元。
      在旅行支出方面,麥家廉在四人中獨占鰲頭共用了104,535.75元,最少的是詹嘉禮為30,885元;招待、活動費最多的則是詹嘉禮共7,464.14元,最少的是鄒至蕙只用1,978.16元;但鄒至蕙在廣告方面毫不示弱,用了 12,323.9元,詹嘉禮廣告費竟然是零;除此之外鄒至蕙在宣傳品印刷方面再次領先,用了97,902.16元,遠遠超越最少的麥家廉31,477.31元;鄒至蕙在信簽名片的印刷方面也是遠遠超越其他3人,用了10,496.39元,而最少的麥家廉只用了384元,全國四處奔波的康尼用了1,765.46元;通訊費方面,詹嘉禮用了60,276.73元,麥家廉是16,186.11元,与康尼的16,716.12元相當;至于辦公用品方面,鄒至蕙再次排在前列,用去22,864.10元,康尼最少為6,749.78元。
      在總費用排列上,他們4人的名次是鄒至蕙、康尼、麥家廉和詹嘉禮。

      聯邦國會議員或政府部長支出表格說明
      1.在5月2日舉行的聯邦大選前,選取了聯邦移民及公民部長康尼、新民主黨國會議員鄒至蕙、自由黨國會議員詹家禮和麥家廉。
      2.所有數字均摘錄自聯邦國會网站,數字以网站公布為准。网址為www.parl.gc.ca
      3.表中的“國會議員預算”(Member's Budgets )欄目下所列的費用包含兩部分:國會議員辦公室費用預算(基本預算為284,700元加上适當的補充)、以及國會議員第二處住宿津貼(25,468元)。這兩筆預算都是根据實際發生情況嚴格控制的支出,由國內經濟委員會審定。
      4.“議會提供”即為“下院資助部分”( Resources Provided by the House),這部分費用由下院行政部資助國會議員行使國會議員職責時產生的費用。
      5.本文所列各表注釋相同。

      新法對個人政治捐獻的規定
      根据聯邦選舉官方网站的資料,自2007年1月1日起,只有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才能向注冊的政党、注冊的選區机构、競選人、党領競選者捐款。公司、貿易聯合會等商貿聯合會將不能再進行政治捐獻。如果雇員希望參加競選,雇主在競選期仍然要支付其薪水,這則不能認為是政治捐獻。
      具体捐款限額如下:
      ●為他人捐款:
      每年向每個注冊政党捐款不能超過1,100元;每年向各個注冊政党的競選團隊、競選人捐款總額不超過1,100元;在特定的選舉中對某一個候選人捐款不超過1,100元;在某個政党領袖競選中向競選人捐款不超過1,100元。
      ●為自己的選戰捐款:
      提名競選者、競選者、党領競選者可以向自己的選戰活動進行額外捐款,這些捐款不算通貨膨脹,不在個人捐款限額規定之列。對自己基金或者競選捐款限額是1000元。
      ●現金捐獻:
      任何個人不得用現金支付20元以上的政治捐獻。
      ●收据:20元以上的政治捐獻必須要開出收据。
      此外,對于競選人收受禮物也有新的規定。規定指出,競選人一旦開始參与競選或者有競選意向之后,不得接受任何會影響其政治表現或指責的禮物或者其他饋贈。但是可以接受親屬的饋贈,或者一般饋贈以及外交饋贈。
      禮品報告制度要求,投票日以后四個月內,競選人要向選舉總長匯報在此期間受到的价值超過500元的禮物。
      ●自雇人員做義工也算政治捐獻
      助選義工提供不收費的義務勞動不算做政治捐獻,但是有兩种例外。如果服務提供者是自雇人士,本人正常收費的業務在此不收費,不算做免費勞務義工。按照選舉把規定義工服務要在該人的工作之余,提供的免費勞務服務才算,并且此人不能由其他雇主支付其勞務費用。
      因為自雇人士和他人支付工資的義工,是一种非貨幣形式的政治捐獻,因為實際上他們是有工資的,具有商業价值的服務。這种服務也是需要報告的一种。

      接受贊助最多訪台灣
      按照加拿大道德操守專員公布的資料顯示,國會議員在2005年到2009年之間受海外政府之邀,接受价值約200万的旅行贊助。以2009年為例,總共有54名國會議員(近六分之一)接受過這种招待。
      以色列和台灣是最常見的目的地,在這5年的時間里,國會議員們共有101人次去台灣,79人次去以色列,11人次去中國。
      比如去以色列的免費旅行不是來自于以色列政府或者個人,都是由在加拿大的以色列社區机构資助成行,資金都是來自加拿大的捐款者。
      台灣之行的出資者中華國際經濟合作協會(Chines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Association),是台灣促進國際貿易的一個協會。
      2010年的數据顯示,國會議員有68人分別96次受邀免費出國。其中20人次前往台灣,通常都是夫妻同行,費用在133,500元以上。這其中有15人是保守党議員,自由党3名,新民主党和魁人党各1名。這些免費旅行的費用包括机票、酒店、禮品等,台灣已經是連續几年名列國會議員免費旅行目的地榜首。
      以往名列第二的以色列,2010年有10人次國會議員造訪 ,其中7次是保守党國會議員,加拿大的以色列團体支付了將近90,500元的費用。
      土耳其和巴黎也分別邀請8人次國會議員造訪。
     

      詹嘉禮去年三訪中國
      2010年國會議員總共有9人次訪問中國,自由党占7人次,保守党只占1人次。其中保守党國會議員Gord Brown是由香港經貿處提供的14,000元費用前往香港。
      雖然詹嘉禮在這四人的費用中名列最后,旅行支出也最少,但是這并不意味詹嘉禮出訪最少,在接受資助出訪外國的排行中,他在國會議員中可謂佼佼者。在自由党議員的7次訪問中,詹嘉禮就占了3次,而且3次都是不同的贊助者,總共費用是10,500元。第一次是2010年3月19日到30日訪問北京,由中加留學論壇提供4000元旅行費用;第二次是6月7日到17日訪問北京和上海,由多華會提供2800元的旅行費用;第三次試8月1日到8日訪問贛州,是由贛州市政府提供3700元的費用。
      2009年詹嘉禮也曾3次訪問中國,第一次是3月27日到4月10日,由多華會出資3,500元;第二次從9月4日到14日,由多華會出資3,000元;第三次從10月8日到17日,由邦德學院出資6,000元資助。
      詹嘉禮之前曾就出訪中國有個回复:“關于我前往中國,到目前為止,我与非政府組織(NGO)旅行到中國時,我都支付了我自己的机票。”而國會信息公開部分資料顯示,2年間資助方所提供的6次費用,都注明是用于支付詹嘉禮在中國境內的机票和住宿費用。

      坊間反應各不同
      之前有媒体報道,議員到世界各地免費旅行受到加拿大情報局的關注,情報局長法登已經發出警告:外國政府正在增加這种做法,來影響加拿大各級政客的活動。民主觀察組織的主席Duff Conacher表示,這是一种廣泛的賄賂,是對民主的一种威脅,是不道德的行為。
      他建議加拿大應該修改相關政策,約束和制止這种行為,防止其他國家借此來改變我們的方向。
      但是沒有任何政党反對這种免費旅行,也不會互揭短處,因此大眾對這种廣泛存在的免費禮物知之甚少。
      自由党聯邦外交事務批評家李博認為,确實需要一個更好的辦法來處理此事,但是另一方面國會議員們真的沒有其他机會可以到國外看看。他說,聯邦沒有這項費用來資助議員們出國考察學習,如果你要等批准的話可能永遠不會有机會出去,所以要靠自己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