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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挪用客戶資金律師遭除牌
( 2011-05-13 )



樓宇買賣交易手續,也屬一些律師日常處理的主要業務。

卑詩律師會(B.C. Law Society)罕見地在法庭作出判決之前,吊銷一位涉嫌挪用客戶信託賬戶資金的烈治文市胡姓律師(James Hu,譯音)執業資格。

      據卑詩律師會表示,即時吊銷該胡姓律師執照,目的是為了保障公眾利益。而胡姓律師也簽署同意書,在法庭就有關案件作出裁決之前,不再從事法律工作。

      3月中已發出傳票
      原本由該律師處理的案件,現已移交卑詩律師會的一位內務律師卡茨(Trevor Kaatz)跟進。卑詩律師會今年3月22日向胡姓律師發出傳票,指他沒按照規定妥善處理賬目以及保存相關記錄,並且多次挪用或不當地支取信託賬戶款項作為私用,也沒確保客戶賬戶有足夠應付定期支出款項。涉遭挪用的款項,每次由35元至5,972元不等,而客戶賬戶遭虧空款項高達20,366元。

      客戶私隱有外泄之虞
      另外,該胡姓律師被指僱用一個未正式受過法律訓練的助手,並且和從事其他生意的人共用辦公室,使得他的律師事務客戶私隱有外泄之虞。該胡姓律師從2000年5月執業至今,就在發生這次事件之前,他也有同類違反律師操守的前科。在2010年5月,他遭卑詩律師會罰款7,500元,原因是他沒按規定妥善處理賬目及保存相關記錄,以及在明知一份信託賬戶報告資料不實之下,簽署確認該報告。
      卑詩律師會是卑詩省超過1萬位律師的法定專業監管機構。

      每年需向律師會交報告
      卑詩律師會傳訊主任伊普里查德(Lesley Ipritchard)指出,律師會對轄下律師在處理信託賬戶(trust account)時,有嚴格規定,律師需每年向律師會呈交報告,律師會的核數師也每年向律師行隨機抽查,並保證6年內對律師行進行一次實地核數(on-site audit),以保證信託賬戶內的資金得到正確處理。信託賬戶是替律師在進行法律的過程(例如房屋買賣)中,把客戶款項(例如買方付款)放在一信託賬戶,由於信託賬戶資金不屬於律師或律師行,因此,信託賬戶受到律師守則監管。律師處理特別是轉移信託賬戶內資金的時候,必須遵守嚴格限制,也要有清晰記錄以供律師會核數。如果客戶發現信託賬戶被非法盜用,可以向卑詩律師會投訴;卑詩律師會也設立保障基金,如客戶因信託賬戶資金被律師盜用,遭受損失,可以向律師會申請索償,每宗索償最高限額是30萬元。
      詳情可以登入網站http://www.lawsociety.bc.ca/page.cfm?cid=195&t=Part-B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