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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住宅地稅加4%
( 2011-04-29 )



      溫哥華市議會日前投票通過,繼續推行重新分配商用與住宅物業稅政策。在2011年,非住宅類物業稅中的1%將轉移至住宅類物業。估計溫市的住宅物業稅,在今年將會增加近4%。

      平衡稅收政策依歸
      不過,溫市府根據的這個平衡稅收政策,1%商業類物業稅所得收益,相等於住宅類物業稅收益的兩倍。因此,按照該項政策,住宅物業稅率將要上調2%。
      同時,為了維持差不多10億元的營運預算,溫市議會較早時已經決定今年將提高1.88%的整體物業稅率,令到溫市住宅業主今年需要多繳接近4%的物業稅。以一棟市價87.7萬元的溫市房屋為例,業主今年將要繳交物業稅1,748元,較去年多繳約33元。至於同樣市價的商用單位業主,則要負擔7,748元的物業稅,較去年減163元。
這是溫市第四年實施相關措施。市議會希望通過該項5年計劃,重新分配稅收來源,目標是總收益中佔48%來自非住宅類物業,其余則來自住宅類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