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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試點 十年原地踏步
( 2011-03-18 )





上海將宣導生活垃圾干濕分離——之前實行的垃圾四分法(即按玻璃、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進行分類投放)簡化為按照廚余果皮(濕)和其他垃圾(干)進行分類投放。消息引人關注的背後,是城市中日益堆集的生活垃圾處理難題。一個保守估計的數字,中國城市每年丟棄的可回收垃圾價值在三百億元左右。

      據《工人日報》報道,2000年,原中國建設部公布首批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名單,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南京、廈門和桂林成為首批試點的八個城市。十年間,儘管各城市一直在探索,但不可否認的是垃圾分類問題一直在原地踏步。

      分類工作舉步維艱
      “分類收集不僅可以大幅度減少垃圾給環境帶來的污染、節約垃圾無害化處理費用,更可以使寶貴的自然資源得到重復利用。”王維平,北京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副總工程師,是中國知名的垃圾問題專家。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1990年代中期,中國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提倡垃圾分類收集處理,“但不幸的是,目前幾乎所有的城市垃圾分類工作,都是宣傳意義大於實際效果。”一位從事垃圾分類研究的學者指出,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是:一方面越來越多的城市在喊要加入到垃圾分類的行列中,另一方面但卻鮮有城市真正見到實效。很多城市中的垃圾分類工作大都舉步維艱,陷入名存實亡的境地。
      以北京為例。北京是最早提出垃圾分類概念的城市之一。1996年12月15日,北京西城區大乘巷的居民在民間組織地球村的幫助下,開始垃圾分類。然而十多年過去了,垃圾分類處理卻令人尷尬地一再成為北京這座國際化大都市的熱門話題:剛剛結束的北京市“兩會”上,北京市政協委員、市統計局副局長王紅在一份提案中透露,逾六成被訪者不能做到垃圾分類。
      其他城市也好不到哪裏。上海市有關部門表示,之所以將先前的四分法簡化成干濕兩分法,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此前的分類效果不明顯,民眾在處理垃圾時無所適從。調查顯示,2010年上海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居住區內,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的分類收集量僅佔生活垃圾總量的3.5%。“如何分類都搞不明白,分類工作怎麼能真正落到實處呢?”上海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副主任委員張載養頗為感慨。

      垃圾桶形同虛設
      同樣作為原建設部選定的垃圾分類收集的八個試點城市之一,深圳早在2000年4月就制定了《深圳市城市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實施方案》,按照此方案,深圳市2005年至2010年的城市垃圾分類率將達60%至90%,垃圾回收率2010年達到30%。但據當地媒體報道,十年過去了,知道此規劃的民眾寥寥無幾,甚至環衛工人對此也很茫然,電子垃圾以及部分包裝垃圾和建築垃圾目前主要是由外來流動人員收集並隨意堆放,造成二次、三次污染,其他垃圾要麼送往垃圾發電廠,要麼堆填、掩埋。
      而在廣州,2009年4月當地環衛部門甚至表示,因為分類垃圾桶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在新的規劃方案出台前,比單桶垃圾箱貴50%的分類垃圾箱暫時不再投放。當地的垃圾箱一度又重回無分類的“單桶時代”……
      儘管垃圾分類處理工作面臨重重困難,但相關專家也一再指出,進行垃圾分類收集和處理肯定會成為今後中國城市垃圾處理的大趨勢,這也是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城市發展中的垃圾處理問題,需要從政府角度整體加以考慮。垃圾分類處理,不僅需要全民參與,更需要政府出台政策引導。”

      每天排放“四千餘頭大象”
       據廣州市城管委最新資料顯示:當前,廣州市生活垃圾日排放量約一萬七千八百噸,人均日排放量約1.2公斤,這些數字還每年以5%以上的速度上升。形象一點說,廣州每天排放生活垃圾的重量相當於四千四百五十頭大象的重量。該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垃圾分類的緊迫性還在於,按目前廣州垃圾終端處理能力,按現在的狀況處理垃圾最多堅持到2012年。
      2010年垃圾分類熱的源頭可以追溯到2009年番禺“垃圾門”事件,它引發了番禺以至廣州民眾關於垃圾分類處理的大討論,它讓一個源於垃圾焚燒廠建設的爭論變成了一個民眾環保意識覺醒的過程。目前,對城市垃圾處理,基本分為“挺燒派”與“反燒派”。然而,無論是燒與不燒,作為最基礎的垃圾分類環節,已成為一個不可逾越的關卡,這一觀點得到了普遍的認同。
      在廣州,早在1998年環衛部門就在越秀、荔灣等幾個老城區的局部區域開展試點,探索垃圾分類投放和收集,然後又大範圍推行。2000年,廣州作為中國首批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八個試點城市之一,正式從政府層面推進這一工作。但十年過去了,效果並不理想。就算至今有民眾主動分類,保潔人員挑出有價值之物後,還是混在一起運走。馬路邊被賦予分類意義的垃圾桶,不過是只有象征意義的擺設物。
      《羊城晚報》的文章說,廣州現有的垃圾分類主要由市場自發運行,由十萬“收買佬”大軍與企業自發形成的利益鏈驅動實施,缺乏政府的主導推動和有效指導。正是垃圾後續處理環節與垃圾分類法的完全不配套,使真正意義上的垃圾分類處理最終流於形式,無疾而終,導致不少民眾一度培養起來的分類意識煙消雲散。
      2011年1月,廣州市城管委公布生活垃圾分類的標準和操作辦法;3月底,在該市十個區啟動“垃圾分類全民行動日”,此舉標誌廣州的垃圾分類工作由過去的小範圍、小試點,發展到全民參與階段;9月,廣州垃圾分類將進入立法階段。



在倡導生活垃圾乾濕分離之前,上海一直實行生活垃圾四色分類管理。圖為上海黃浦區半園街道中南小區的居民2008年參加普及垃圾分類知識的遊戲。新華社

說廣州街頭的分類垃圾箱形同虛設,甚少人問津。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