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體:

皇家骑警扫荡洗钱
( 2011-03-11 )



皇家騎警(RCMP)多倫多地區犯罪資產綜合調查局督察馬切特(右)和參事警長韓金。

 “洗錢”是一種犯罪行為。加拿大皇家騎警是負責調查洗錢犯罪的執法机關之一,《加拿大都市報》記者經多方聯系被指派与駐守在多倫多北面Newmarket的皇家騎警多倫多北部分局聯絡,那里有一個贓款贓物綜合調查組,負責大多倫多地區的相關案件。

      皇家騎警的這個分局坐落在404高速公路邊上的一個工業區內。与周邊其他單位不同的是,皇家騎警的院子被高高的鐵絲网包圍,停車場里停滿了几十輛蓋厚厚積雪的無警車標志的普通車輛,看上去已經很久未開動過,應該是他們平時使用的便衣車輛。就連訪客車位也被鐵絲网所環繞,龐大的建筑比通常的市級警察分局大十几倍。

      管轄區域划分無規律
      這里就是皇家騎警安省局的一個分部,与人們想象的不同,皇家騎警安省局在繁華的多倫多市內并無机构,其下屬的分局也并未按照現行的市政界限來分區而治,比如多倫多的士嘉堡、杜咸區等東部的,由位于多倫多東部100多公里的Bowmanville分局管轄,記者2007年采訪打擊煙草走私的故事,就是到那里采訪的。而多倫多市的東約克、約克和Etobicoke、皮爾區、Halton等以西的地區,卻由駐守在Milton的分局管轄。這次采訪的Newmarket分局管轄約克區、多倫多的北約克,還有該分局以北的一些地區。因此,外人很難記住他們各自的范圍,每次采訪皇家騎警都是需要從渥太華一直聯系到分局,才能确定到准确具体管事的人。
      在皇家騎警大樓內,即使是訪客也無法進入主樓范圍,通往主樓的玻璃大門也是單面透光的鏡面門,外面無法看到里面,采訪被安排在警衛室邊上的會客室。接受采訪的除了新聞官之外,還有皇家騎警安省贓款贓物綜合調查局督察馬切特(Derek G Matchett)和主管參事警長韓金(Gene Hann)。

      專責打擊洗錢的机构
      皇家騎警安省分局犯罪贓款贓物綜合調查局,就是負責調查這些黑錢的部門,也負責對這些非法所得進行沒收處理的部門,主要是涉及毒品交易、走私和其他有組織犯罪的。它的上級是皇家騎警全國贓款贓物調查部(RCMP national Proceeds of Crime),他們負責認定、評估、查封、沒收非法活動的金融收入。這些非法的資金流不但損害加拿大的經濟和社會,而且還為犯罪團伙積蓄擴大實力,因此說他們的作用在于釜底抽薪或者讓犯罪團伙白忙一場。
      有人可能不理解為什麼皇家騎警專設這樣一個机构來對付贓款贓物。馬切特督察解釋說,犯罪的原因有許多許多,但是通常來說最強的總是利益驅動。執法机构傳統上總是盯兩個比較典型的要素,一個是罪犯一個是物證,諸如毒品或者盜竊物品。往往忽視了另一個危害更大的要素,那就是犯罪團伙非法所得的黑色資金流。調查這些黑金需要一個整合的系統,需要金融等各個行業的幫助,因此才有了綜合局這麼一說。

      綜合治理卓有成效
      皇家騎警的這個綜合治理,強調總動員的力量,可謂是人力密集型的調查。它整合了各省、市級的警力配合行動,還有金融机构和皇家騎警其它部門的協助。之所以稱作“綜合”,因為它也包括了全國13個全國綜合整治分局,共同織起一張恢恢法网。
      這13個分局中有2個在安省皇家騎警: 倫敦贓款贓物綜合調查分局(London IPOC):基地在安省倫敦,在Kingston和Stoney Creek也有分部,他們与安省省警和瀑布區警方有密切合作。
      大多倫多地區贓款贓物小綜合調查分局(Greater Toronto Area (GTA) IPOC):基地在Newmarket負責調查大多倫多地區的此類犯罪,与省警和當地警方合作查案,還有司法部的律師、加拿大公務部的法庭會計、稅務部的稅務調查員、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海關人員等協助他們查緝案件。
      另一個非常重要的机构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是加拿大金融情報机构,成立于2000年,專門對有洗錢嫌疑的交易進行監控和分析,這些活動大多是有組織犯罪和恐怖組織所幕后操縱。該中心可以對洗錢犯罪的調查和指控提供有力的數据資料,監控可以的資金往來,對打擊恐怖組織的洗錢行動很有幫助。
      不少金融活動都需要向該机构匯報,比如所有金融從業机构、壽險公司、股票經紀、外幣兌換業和其他貨幣經營公司等,如果發現可疑的資金流動都需要報告,或者現金或匯款進出加拿大超過1万元也需要報告給FINTRAC,這些記錄將留存5年。

      加國洗錢的慣用手法
      馬切特督察表示,犯罪分子總要把非法所得資金變成合法的才能盡情使用,這就催生了洗錢犯罪。犯罪集團很重要的一項業務就是洗錢,把犯罪所得的臟錢通過各种手段進入合法的金融流通之中,反洗錢也是綜合治理小組的任務之一。國際貨幣基金會指出全世界洗錢總量占總GDP的2%到5%,將近9000億加元到2.25万億之間,在加拿大洗錢涉及量高達几十億元。自從1989年立法打擊贓款贓物以來,皇家騎警已經查封的總值超過4億加元。其中安省在2004年前9個月,就查獲了价值4400万的贓物以及500万現金,而且對嫌犯提出了超過200項指控。從全國查案成績來說,安省分局超過了一半。
      參事警長韓金(Gene Hann)指出,洗錢的內容包括把贓款贓物變成其它不太可疑的資產、隱藏或者隱瞞資金的來源、為資金編造合法的來源等。符合上述特征的都可以怀疑是在從事洗錢活動。洗錢的一個常見方法是通過現金流极大的服務行業,把非法收入混入每年的營業額中,再存入銀行帳戶之中,變成合法的資金,可以流通到世界各地,再用于其它犯罪。
      韓金表示,洗錢可以發生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你可能不知不覺就被卷進這個鏈條之中,其過程不注意的話顯得很平常,尤其是觀念上習慣使用現金的人,很難對洗錢有所注意。
      在辦案中發現,加拿大通常洗錢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存錢:把贓款分成小份分批直接存入銀行,或者直接買匯票、本票,再到其他金融机构兌換存入自己帳戶,通常低于1万元的限額來逃避監管。
      多渠道入帳:洗錢者利用買賣投資產品,或者僅僅是利用其他銀行的多個帳戶轉帳過來,偽裝成購物和支付各种服務的費用。
      投資:通過購買地產、高檔物品、風險投資。
      買通銀行:買通銀行職員參与洗錢,這种方式呈增長趨勢。
      通過貨幣服務和兌換机构:利用這些机构,通過遞交現金,外幣兌換后再匯出境外。還有購買本票、旅行支票等。
      使用現金購物:現金購買車輛、珠寶、游艇、高檔電器。
      利用信用卡:一直多付信用卡帳單,往帳上存錢,使自己的信用余額一直很高,用于購買高額物品,或者兌成信用卡支票購物。
      賭場:拿現金到賭場兌換籌碼,最后換取支票入帳。
      開設高現金流的商業掩護:開設餐館、酒吧、夜店、貨幣兌換等高現金流的商店,把贓款混進每天的營業額中。
      貸款洗錢:犯罪分子給同伙提供一筆大額資金,然后雙方簽訂一個虛假的貸款協議,隨后定期按照協議還款,進入流通渠道。

      誰會被利用?
      韓金表示,洗錢環節中有的從業人員知情不報,為了做生意假裝沒看見。比如消費者想用25,000元現金購物,銷售人員對這种非常罕見的購物方式明知可疑,但是為了達成生意,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他已經不經意地介入到洗錢的環節之中。
      因此他提醒小生意業主,在經營時要經常思考,自己對這樣的顧客了解深不深,他這麼做是為了什麼,心里是否內恐懼或者內疚感等等。一旦犯罪分子發現你為了生意不在乎錢從哪里來,你的生意很可能便成為他們未來洗錢的地點。
      在皇家騎警列出的常見洗錢犯罪中,作為加拿大經濟領域中較為活躍的地產行業,自然成為不少人洗錢的理想場所。馬切特督察向記者介紹了一個地產業洗錢比較典型的一种方式,洗錢者首先選擇一個愿意接受部分現金支付的房主,假如這棟房子价值200万,洗錢者希望出現合同上的价格為100万,其他100万用現金支付,甚至可以支付更多一些。這其中的100万現金就是要洗的黑錢,洗錢者可以在未來將房子再以200万元的標价上市,交易成功后這其中的100万就洗干淨了。
      因此對于那些超低价格成交的,或者短期之后房价成倍飆升成交的,都有可能涉嫌洗錢。加拿大聯邦政府2008年6月23日生效的C-25號法案,是對《反洗錢与反資助恐怖分子法》的修訂。新法要求地產經紀了解買賣雙方更多的個人信息,同時需要追蹤資金的往來。
      要求經紀對以下現象予以關注和報告,讀者們也可以了解一下,看看身邊是否這樣的事情發生:
      客戶帶來大量現金買房;客戶不用自己名字買房,卻一直以主人的角色參与整個過程;客戶不想提供個人的聯系方式,不希望留下任何能牽扯到他的文件;總是到最后才愿意提供買主的名字;客戶不在乎房產的价格,但是希望在文件上出現比較低的价格,其他部分由現金支付; 客戶支付定金的支票不是自己的,也不是親屬的,是來自第三方;客戶有那個大筆現金支付定金,或者資金來自海外或來源不明;客戶用公司名義買下個人用的住宅;客戶買房子很匆忙連正常的檢查都不作;客戶在短時期內買几座物業,看上去并不在乎位置、房屋狀況或者未來需要花多少錢維修等;客戶不希望信件送到所買的地址;客戶過分解釋或者證明自己資金的來歷;客戶的電話無法打通或者無此號碼;客戶用一個租來的郵箱作為聯系方式。

      貨幣經營業須自律
      加拿大經營貨幣服務相關業務的公司,主要是指那些非銀行業的從事轉帳匯款、外幣兌換、簽發本票、旅行支票服務的金融公司,這些公司很容易被洗錢犯罪所利用。這些貨幣經營公司須按照《反犯罪資產和恐怖分子財政法》經營,在FINTRAC注冊領取牌照,目前全國有近千家這樣的公司。
      据統計,在2008年到2009年之間,FINTRAC調查了556起金融公司涉嫌非法轉帳(洗錢或恐怖組織資金流動)的案件,但是僅僅公布了197起。分析結果是未界定的獨立案件占30%,毒品犯罪25%,詐騙案件占20%,恐怖組織資金流動占12%,逃稅為目的的洗錢4%,人口走私案的資金2%。
      自2009年9月28日起,賭場工作人員遇到以下情況就要在15天內向FINTRAC報告:一次換籌碼1万元以上;同一個人短時間內2次或者几次換籌碼,每次都低于1万,但總數超過1万的。

      對隱瞞不報專業人士的處罰
      隱瞞不報可疑的資金200万以下的,處以5年監禁;對大筆現金交易和轉帳,首次資金低于50万,第二次低于100万;對交易紀錄保存不當,資金50万以下的,處以5年監禁;調查期間拒不合作,不提供相關資料,涉案金額50万以下,處以5年監禁;向調查人員提供假資料影響查案,2年以下監禁。

      留意中國匯加資金
      隨近年來中國新移民的劇增,從中國匯往加拿大的資金筆數5年來單月平均劇增20倍,並在2010年打破資金進出逆差,加中資金轉帳往來進出量首度持平。皇家騎警提醒華裔社區密切注意洗黑錢的犯罪活動,若發現可疑的資金流動或異常大額現金交易,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以保護加拿大的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穩定。
      皇家騎警多倫多地區犯罪資產綜合調查局調查組長韓金(Gene Hann)高級警長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加中兩國2005年以來資金往來明顯加快,在2005年從中國轉入加拿大的資金筆數每月僅1,000筆左右,到了2009年底,每月轉帳筆數已經劇增到2萬筆,相當於增長了20倍之多。而同期加拿大匯往中國資金筆數每月在7千到1萬筆之間,匯入和匯出筆數相差1倍。

      去年從中國進入資金5億加元
      韓金指出,早先盡管從中國來的匯款筆數慢慢高於加拿大匯出到中國的筆數,但傳統上華裔移民喜歡往中國匯款接濟家庭成員,匯出金額比數雖少於匯入筆數,但金額一直高於匯入額。這種情況在2010年出現歷史性的逆轉,從中國匯入加拿大的筆數不但遠高於匯出筆數,在匯入金額上也與匯出到中國的金額首度持平,進出額都在5億加元左右。標誌從2010年開始,從中國進入加拿大資金量開始猛增。
      皇家騎警多倫多地區犯罪資產綜合調查局督察馬切特(Derek G Matchett)表示,他負責的單位主要工作就是反洗黑錢犯罪,但是和加拿大許多執法機構一樣,從保護隱私考慮,皇家騎警並不能直接監控所有帳戶的資金往來,只有得到法庭調查令之後才能調查相關帳戶。聯邦政府的金融反洗錢專門機構名為加拿大金融交易分析報告中心(FINTRAC),所有金融機構經手1萬元以上的現金交易都要向該中心報告,如果該中心認為這筆錢十分可疑,就會交由皇家騎警調查。就目前來說,他所在的多倫多地區分局還沒有中國資金涉嫌洗錢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