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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人子女須繳國際生學費
( 2011-03-04 )



凡在本地生活的居民子女,只要與法定監護人例如父母同住,都有權享公費的中小學教育。

國際生大受聯邦和省府青睞、致力爭取前來讀書之際,目前有些“太空人”家長卻獨留子女在加國讀書;也有回流的移民人士,愛把子女送回加國受教育。這些雙親都不在本地的卑詩公立學校學生,就算已入籍也視作國際生收費;光在烈治文,平均每年有15個學生因此要交近1.2萬元的國際生學費。《星島日報》得悉,教育廳正與教育局檢討,冀列明哪些學生當作國際生收費,可能會在下學年起嚴格執行。

      烈治文使者學生中心幹事毛國寧對《星島日報》記者表示,本月初收到一求助個案,烈治文教育局要求父母已回流香港的一個第8班學生,繳交國際生學費。烈治文教育局國際教育部門行政主任赫德森(Richard Hudson)證實,該校區每學年平均有15個本地生須轉為付費生身分,其中三分一即約5宗,是家長向學校查詢時自願改身份。其余個案,則因學生成績倒退或意外受傷,校方約見家長的時候揭發。
      “也有因為被鄰居發現,在民宅當中有十六七歲的少年人居住,卻總不見成年人出入,在通知校方之後揭發。”赫德森又透露,教育局沒有刻意翻查檔案,以找出哪些學生不合資格接受免費教育。
改善註冊 校區統一處理
      他還表示,校區如懷疑學生不符合接受免費教育資格,就要求見家長,查看居住證明,例如電話單、駕駛執照、工作證等,看看是否在本地生活。他估計校區內至少約100個不合免費教育資格的學生,遠高於目前每年揭發數字。教育局正改善註冊手續,由校區統一處理,以便日後執行相關條例時有專人負責。
      他解釋道,公立中小學學生家長沒有在本地納稅,子女就不應享用公費教育。即使加國出生的公民,家長如果不在本地生活,學生都列作自費生。
      事實上,把雙親不在的學生當作國際生看待情況,並非只發生在烈治文。在另一校區負責新移民學校安頓服務的輔導員溫潔玲指出,她曾處理一來自中國大陸的第10班男生,這學生有一位在本地大學進修的姐姐做監護人,但因父母在中國工作,教育局指男生不合本地生資格,要求付國際生學費。最後,該生家長把兒子帶回中國受教育。
      她說,在她校區的類似個案多來自香港和台灣移民家庭。也是這原因,近年每當有新移民學生註冊入學,她都會說明即使是加國公民,也要有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住,才符合教育廳教育撥款資格。

      本省每學生教育撥款逾8千元
      省府資料顯示,在2010年,卑詩省府給每個學生教育撥款8,301元。赫德森表示,教育廳授權教育局,一旦發現有學生不符資格就可向對方收回津貼。
      目前,烈治文的國際生收費,包括學費和保險費,無論中學還是小學,每學年為12,500元,跟其他校區的收費差不多(見上表)。 
      又據卑詩現行教育條例,學生法定監護人須在本地生活和工作的公民或永久居民,這樣才享免費公共中小學教育權利。毛國寧補充說,教育廳所要求法定監護人,要經家事法庭判決,並非一般通過律師樓或公證行宣誓委託那種。烈治文教育局主席杜麗莎(Donna Sargent)補充,極少情況下,法庭會為了教育理由把孩子監護權從父母手中移交別人。因此,縱使回流人士把孩子留給祖父母照顧,祖父母也不是法定監護人,學生仍未能享用公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