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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客滯留加國 累旅社除名
( 2011-02-04 )



很多ADS旅客都是首次踏足加拿大,難掩興奮心情。

本地旅遊業指出,自中國ADS首發團去年抵加以來,曾發生多宗遊客跳機(滯留不歸)的事件,令ADS簽證收緊。加拿大旅遊局(CTC)證實,有一家中國大陸旅行社最近因此被當局從“優先組團”名單上除名,不能再辦特快簽證。加拿大邊境服務處(CBSA)指出,去年有18個中國旅客因逾期不歸而被遣返,但是否有ADS遊客在內則不清楚。

      加拿大旅遊局駐中國行政主任加爾平(Derek Galpin)表示,他曾聽說有ADS遊客滯留的情況,但具體數字不清楚。不過,最近的確有一家中國旅行社從優先組團旅行社名單上刪除,原因是有ADS遊客行程結束後沒有返回中國。加爾平指出,加拿大旅遊局去年選出23家中國優先組團旅行社,它們擁有通過“綠色通道”的送簽權,只須5天內就可以辦妥簽證,同一般旅行社所需的7到14天比較,能夠更快幫客人取得簽證。另外,旅遊局也會撥款給這些優先組團旅行社刊登廣告,推廣加國旅遊。

      失優先組團辦特快證資格
      不過,這些優先組團旅行社為遊客向北京、上海、廣州、重慶等4個簽證申請中心申請簽證時,須提交訪問簽證申請審核表格,包括僱主簽字的准假信、學校出具的確認函、18歲以下申請人的父母同意書、無犯罪記錄證明,同時證明有足夠資金負擔在加國期間費用、無意留在加拿大工作或讀書,令簽證官員相信,他們在結束旅遊後會離開加拿大,才能得到簽證。
      加爾平說,這家旅行社未有代客人提交所需文件,最後有旅客滯留不歸,所以才把它從優先組團旅行社名單刪除。不過他未有透露是哪一家旅行社。
      他又表示,另外還有兩家中國組團旅行社遭除名,原因是與未經加拿大旅遊業聯會(TIAC)認可的加國旅行社合作,在本地接待旅客。
      另外,邊境服務處發言人梅希斯(Sabrina Mehes)回復《星島日報》查詢時指出,去年總共有18個中國旅客因為滯留在加拿大而被遣返,數字比2009年的6人和2008年的10人都要多。她說,由於邊境服務處沒有特別統計ADS遊客滯留的數字,這批人士是否該類旅客就不清楚,也有可能是持商務簽證或探親的旅客。
      富邦旅遊總裁曾怡樺表示,去年十一黃金周期間,抵加的ADS旅行團中,曾聽說有7個中國遊客“跳機”,而“跳機”地點又以多倫多比溫哥華多,事件引發TIAC與CTC高度關注。也因為ADS遊客滯留情況有所增加,美國已要求加拿大比照美國做法,在辦理簽證時要面談和替申請人打指紋。

      業界:黃金周後簽證趨難
      ADS簽證與一般探親、商務簽證一樣,都是短期停留簽證(TRV),分為單次和多次入境,有效期多為6個月。
      曾怡樺指出,目前ADS遊客簽證申請,都是通過中國組團旅行社代送,一般不會與簽證官面談。加國使館人員只會審核文件,如果不符合規定,則會要求補件或直接拒簽,而不會要求申請人打指紋。
      世運旅遊銷售及市場總監周其楨補充說,中國組團旅行社在送簽時,都須附上一封加拿大當地接待旅行社的邀請確認信,上面有齊旅行團的遊客和導遊姓名。當旅行團結束返回中國,加國使館會要求旅行社“銷簽”,上報滯留未歸的名單。
      周其楨又指出,自十一黃金周過後,ADS簽證變得比以前困難,一些本地接待旅行社都傳出拒簽情況增加了。
      至於具體的拒簽數字,加拿大旅遊局則表示,由於ADS屬於短期簽證中的一種,加拿大駐華使館未有就這方面單獨作出統計。

      7大陸旅客  留字條離隊
      多倫多旅遊界一業內人士近期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專訪時聲稱,加拿大旅遊業聯會2010年在多倫多業界會議上指出,自中國ADS遊客赴加拿大旅遊以來,已經有7個中國遊客脫隊。這7個遊客均來自中國南方某旅行社組團的同一團隊,這些脫隊者在多倫多期間留了一張字條給領隊導遊,表示決定離隊。《星島日報》記者為此向多倫多負責接待該團的某旅行社負責人進行核實,但無論留言還是郵件,均未得到回應。

      ADS簽證也有半年期
      據瞭解,負責加拿大境內接待中國ADS遊客旅行社資格審核的管理機構是TIAC,記者發電郵給該機構,一位中國項目負責人在回郵中表示,不知道這件事情,而且指出加拿大對中國遊客的簽證,沒有專門的ADS簽證,都是和其他遊客一樣的旅遊簽證,為期都是半年,而ADS遊客也剛剛從2010年10月開始入境,算到現在也才3個多月。因此,即使他們脫隊,也不能說他們現在非法滯留加拿大,要等到簽證過期之後才能下結論。
      記者也曾向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查詢此事,該部門新聞發言人Mlanie Carkner在回郵中表示,並沒有這方面的數據,非法滯留要向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查詢。而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新聞發言人Esme Bailey在回郵中表示,滯留人士要等簽證過期後申請繼續居留時他們才能有相關資料。並表示非法滯留人士希望留在加拿大一定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才可以。簽證過期或者申請難民失敗的人士,都是被驅逐的對象,平均每年驅逐人數在12,700左右,2010年則總共驅逐了15,000人。



ADS首發團去年8月抵達溫哥華時,受到熱烈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