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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扶摔倒老太成被告勝訴一年陰影仍在
( 2010-11-26 )



助人為樂,是中國傳統美德。圖為女子交巡警隊員攙扶一位老人過馬路。

      重慶一名初二學生扶起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稱其是肇事者,起訴並要求其父母賠償。一審時多人證明少年清白,法院駁回老人訴訟請求,老人不服上訴。二審開庭這天,老人撤訴。雖然贏了官司,事隔一年,做好事的少年並未從陰影中走出來。他開始變得沉默寡言,成績一落千丈。他哭問父母“你們不是說要助人為樂嗎?”
      去年11月14日,萬州區分水中學15歲的初二男生萬鑫,去萬州李河鎮高升村趕場。下午2時許,萬鑫趕場後獨自回家。萬鑫稱,這時,他突然聽到身後一陣“哎喲”聲,回頭一看,兩米開外一位老奶奶摔倒在地,正在痛苦呻吟。
      《重慶晚報》報道稱,萬鑫說,自己跑過去將老人扶起,問她嚴不嚴重。但是,老人一把抓住他,說是他把她撞倒了。萬鑫有口難辯。
      在街上擺攤的萬鑫母親莫修芬聞訊趕來,發現萬鑫與受傷老人正在爭辯。為了防止出現意外,她趕緊帶老人到高升衛生院檢查,並為老人支付了65元檢查費。老人腿部受傷,當晚,莫修芬將老人送到萬州城區醫院治療。老人隨後住院19天,莫修芬支付醫療費2萬多元。
      老人住院期間,老人的親屬要求萬鑫父母賠錢。由於萬鑫堅稱自己是做好事,沒有撞人,萬鑫父母拒絕了對方要求。
      今年3月11日,老人將萬鑫告到萬州區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共計30483.5元。

      多名證人出庭 證明少年清白
      今年4月16日,萬州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引人關注的案件。做了好事,卻成被告,許多人為萬鑫的遭遇鳴不平。開庭這天,大家自發到法庭為萬鑫作證。因為萬鑫要上課,萬鑫的父母替他出庭。
      受傷的老人姓張,今年77歲,是萬州區後山鎮的村民。這一天,老人找好的證人李某卻沒有出庭為她作證。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在高升衛生院門前附近的街道上摔倒,與原告相向行走的被告返回約兩米,將原告扶起後,原告就把被告扯住不准走。原告證人未出庭,且無其他相關證據佐證,故原告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撞倒原告。老人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萬鑫的父親萬良成說,法院的判決讓全家感到很欣慰。但是,隨後,老人又向市第二中級法院提起上訴。萬鑫及父母再次處於輿論的漩渦之中。

      證人辭工返回 聲援無辜少年
      “我娃兒是冤枉的,請好心人站出來,為他作證。”老人上訴後,萬鑫父母到處尋找更多的目擊證人。這件事讓遠在新疆打工的萬州市民譚祥宣知道了。為了給孩子討回清白,他辭掉工作,自掏腰包,坐火車回到萬州。譚祥宣稱,事發時,他在現場,看見老人是自己摔倒的。當時,老人扭住孩子不放,他當場就對老人的行為表示了不滿。
      老人摔倒不久,譚祥宣去新疆打工。聽說做了好事的孩子蒙冤當了被告,譚祥宣出於良知,回家聲援無辜的孩子。
      8月3日,市第二中級法院法官蘭光華開庭審理此案。但是,老人及家屬遲遲未到場。蘭光華打電話問老人的子女,對方稱,他們不想上訴了,要撤訴。
      這天,一個自稱老人孫子的年輕人送來一份蓋有手印的書面撤訴請求。上面寫道,老人是萬鑫撞倒的,因為找不到證據,所以不想再打官司。他說,這手印是老人的。這是老人的真實意思嗎?蘭光華帶上書記員,坐了兩三個小時的車,來到老人家核實。
      經證實,老人確實想撤訴。她仍堅持“是那個學生娃兒(指萬鑫)撞倒的我”。她說,找不到證據,她一家人也不想再扯這件事了。隨後,老人的幾個子女在這份撤訴請求上簽了字。
      鬧得沸沸揚揚的萬鑫當被告一事,最終以和解方式結案。

      少年:一天到晚都想這事
      如今,事隔一年,萬鑫仍未從事件中完全走出來。萬鑫的父親萬良成說,孩子過去比較開朗,但自從那件事之後,他變得沉默寡言,成績一落千丈。
      有幾次,萬鑫躲在被子裏偷偷地哭。問他哭啥,他說:“你們不是說要助人為樂嗎?”
      回憶過去一年間的時間,萬鑫說:“我一天到晚都在想這件事,上課也分心,晚上睡不覺,我怕別人說我是壞人。我其實是做了好事。”萬鑫感慨說:社會太複雜了。
      對萬鑫扶老人反被告這事,法官蘭光華則表示,萬鑫做好事,卻成了被告,如果法院判他賠錢,這不僅是對萬鑫的一種傷害,讓他在今後的人生中難辨是非,還將影響到社會風氣,今後,誰還敢做好事?
      他認為,見義勇為、助人為樂是一種美德,但為避免好事做完當被告,在救人時,有旁人在場的時候,最好叫上一兩個幫手,一起去幫助別人。也可大喊一聲“有人摔倒(受傷)了”,提醒別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