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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仁鐸——“斗士”將退出江湖
( 2010-11-12 )



王仁鐸

王仁鐸是溫哥華的著名律師,不僅以成功集體訴訟移民事務案例聞名,還寫專欄、上電視,批評政府的移民政策,在公眾印象中,像一個不平則鳴的斗士。記者采訪他時,他說已厭倦了與移民政策對抗的游戲,打算“不玩了”。

      經常公開批評政府移民政策的王仁鐸,看上去并不咄咄逼人,倒是有點玩世不恭的感覺。他從事律師工作20多年了,曾成功處理過數不清的移民和公民申請。1998年,他為30名在加拿大的投資移民追討到基金還款;2001至2003用集體訴訟方式,防止移民局用移民新法淘汰大量移民。
      雖然在與移民局的交鋒中,屢獲戰績,但王仁鐸已經厭倦了這種“由政府坐莊的不公平的游戲”。

      做不到伸張正義
      王仁鐸本來有兩間律師事務所,一間在溫哥華,一間在烈治文。今年下半年,他把溫哥華的一間關了,只在烈治文的辦公室上班了。與律師事務所一起辦公的,還有他的地產公司。
      他告訴記者,計劃兩三年后,退出律師行業,轉去拍電影。現在已經在學習電影技術方面的課程。現在,他的工作分三部分,一是律師事務,二是房地產,三是電影,各占三分之一的精力。以后慢慢變為房地產和電影各占一半精力,淡出律師行業。
      為什么要退出自己經營多年的律師行業?王仁鐸說,移民與政府對抗是輸多贏少的游戲,政府是莊家,制度是不公平的,上訴權力有限。
      為移民做訴訟,是在很有限的空間內爭取。如果移民贏了,法律就會修改,讓你沒辦法再贏。
      讓他感到不平的是移民和公民的權利相當不一樣。他說,移民是社會的一分子,他們和公民的距離應該拉近而不是拉遠,但在法律上,如果公民犯罪,只需要按刑法處理,而移民同時又加上了驅逐出境的懲罰。
      2001年到2003年,移民局打算用移民新法淘汰大量移民,王仁鐸用集體訴訟的方式,打贏了官司,但讓他不滿的是,這些移民案例會再拖四五年才能解決。據說,不改政策也需要拖那么久。王仁鐸說,光是打官司用了1年多,整個過程用了2年,這些時間沒有被算進去。
      他認為,移民政策對家庭團聚的規定很不公平。比如,在國內超生的孩子,或是移民申請被批準后新生的孩子沒有上戶口,在移民申請時沒填上名字,就無法申請團聚。這種情況,只能通過人道立場申請,而不是用權利申請。如果離婚時,孩子歸前配偶撫養,沒有申報,等想申請孩子來加拿大團聚時,就不行了。移民局的政策,沒有考慮移民的利益。
      為防止假結婚移民,真結婚的也很難移民了。如果真結婚,但以移民為目的,也會被拒絕。王仁鐸認為這是對第三世界移民婚姻的一種歧視,認為移民是通過婚姻得到的額外好處。他說,即使婚姻是為移民,也不是太大的過錯,就像一些大學生,為了移民而做保姆一樣。條件符合了,就應該讓他們移民。
      王仁鐸對記者說,加拿大在逐漸變成強硬國家,不斷蓋監獄,將法律改得嚴格,將人當壞人來防備。“今天對付這個種族,明天對付那個種族,人權在縮減。”他說。
      做了多年律師,王仁鐸說:“成就感不大,不過是小小小人物。”他用了三個“小”字形容做律師能起的作用,“改變不了任何事情,能夠在個案上幫忙已經謝天謝地。”

      拍電影是人生最后沖刺
      在一般人眼里,放好好的律師不做,要去拍結果難料的電影,不好理解。王仁鐸也自認為是個“怪人”。他腦子里的想法在不斷變化,不喜歡做老套的東西。
      15歲時隨家人從香港移民加拿大,王仁鐸在加拿大上了高中、大學和法學院。大學時,學的是政治。這個專業讓他了解了世界是怎樣設計出來的,美國玩的是什么游戲,西方社會是怎樣壟斷世界的。學習政治,對于他世界觀的形成有幫助。讀法學院時,他認為做律師可以伸張正義。做了20多年的律師,他發現自己沒有權力改變政府坐莊的游戲規則,也沒有權力改善它。如果這樣做下去,到70歲,還會帶公事包,做同樣的事情。他想逃避“這個可怕的結局。”
      記者問王仁鐸,拍電影是否是他退休的方式?他否認,說:“我做電影不是玩票的方法,而是把它當成人生的最后沖刺。”他說,拍電影是很辛苦的事情,需要投入金錢、精力和時間。
      拍電影是他一直以來想做的事,是他的興趣所在。他的家人中有不少搞文學藝術的,父親是著名作家,母親畫畫,姐姐做過導演。王仁鐸想拍的是有內容的電影,表達一些想法。比如,揭露西方社會偽善的事情,反映真理的重要性,表現理想等等。他想拍的電影,是不沉悶的,雅俗共賞的。
      以后拍電影,他還會跟政府打交道,不是像現在這樣對抗,而是與政府做生意。向政府申請資金,拍自己喜歡的電影。“希望有一天能拍部好電影。”他說。

      市民有責任批評政府
      多年來,王仁鐸對政府都表現出一種批評精神。他說:“批評政府也是服務社會的表現,市民有責任批評政府。”
      王仁鐸認為,社會需要平衡的力量。比如,普通公民用選票表達意見,只有萬分之一的力量;在社會上表達批評意見,或許有萬分之二的力量;在媒體上寫專欄,可能達到萬分之四的力量。即使是僅能達到萬分之四的力量,也要盡自己的責任。
      他對華裔移民喜歡無原則支持政府的做法不贊成,“政府最不需要你支持了。”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