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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冀反人蛇法案年底通過
( 2010-10-29 )



加國聯邦公民及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

      加國聯邦公民及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近日透露,政府希望“防止走私人口不法分子濫用加拿大移民系統法案”可於今年聖誕節之前,能獲國會通過成為法律。

      康尼24日在多倫多接受《星島日報》專訪。他表示,保守黨政府日前推出的“防止走私人口不法分子濫用加拿大移民系統法案”(C-49號法案,Preventing Human Smugglers from Abus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將於近期在國會展開辯論,該法案亦將呈交有關的國會委員會審議。康尼說,預料國會內其他政黨將會就此法案提出一些修訂要求。他強調,該法案的目的是要遏止不法之徙,將加國定為走私人口的登陸目標;只要反對黨提出有關修訂方案,不會削弱法案的效能,政府是會予以接納的。康尼認為,在此大前題下,各政黨應以加拿大的國家利益為先,拋開政治,支持該法案。他說,希望法案可於今年聖誕節之前,能獲國會通過成為法律。
      康尼又透露,近期來自斯里蘭卡的泰米爾人蛇船民,與多年前來自中國福建的人蛇船民比較,情況有很大分別。他指出,福建人蛇乘船來到加拿大的目的,是要取道加國前往美國,并不想留在加國。他說,在1999年,乘第一艘蛇船的中國人蛇抵達加國後不久,很多人蛇就獲移民及難民局釋放,之後他們就失蹤潛入美國。其後再有三艘中國蛇船先後抵加,經歷先前情況,人蛇沒有獲得釋放,維持拘留,移民及難民局拒絕他們申請難民身份比率高達95%,被拒者也不想上訴,所以便可迅速被遣返中國。中國蛇頭最後見“此路不通”,才不再安排蛇船來加國。
      刑期和罰款加大
      然而,近期來自斯里蘭卡的泰米爾人蛇船民,均是希望在加國留下。而移民及難民局接納他們申請難民身份比率高達85%,此接納率比歐洲國家更高出四至五倍。所以,政府目前面對的情況與早年中國蛇船抵加事件,可謂截然不同。而保守黨政府也從當年事件經歷中學習,明白到加強拘留人蛇措施的重要性。
      C-49號法案加大針對走私人口不法分子的刑期和罰款,走私50人以上的走私人口者可處以最少10年刑罰;同時加高罰款,對首次走私人口的罪犯處以20萬元罰款,而對積犯將處以最高50萬元罰款。而舊法案只向走私人口的蛇頭罰款1萬元。法案也收緊船民申請加國難民的程序,規定對於船民的拘捕聆訊需1年內完成,同時船民申請難民期間,移民部只簽發5年臨時簽證,期間申請人並不能離開本國,不能申請家人團聚;移民及難民局也會在5年內重新評估申請者原居地安全問題,如認為申請人毋須本國庇護,會予以遣返,並不可再進入本國,申請人也沒有上訴機會。即使評估後認為符合難民資格後的5年內,都不能申請永久居民。
      對于以上種種改革,移民顧問林達敏認為這些建議其實非常不公平。因為有些人在原居地受政治迫害,根本無時間申請簽證,加上申請來加簽證頗為嚴格,於是迫於無奈“偷渡”,如果這些人沒有上訴機會的話,是違反《加拿大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