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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雞生蛋 都市農家樂
( 2010-08-27 )



梅爾頓一手抱雞,一手拿雞蛋。

自溫哥華市政府於今年6月通過後院養雞附例以來,已經有18個市民向市府登記,其中住在溫市東區的梅爾頓(Straw Melton)就是其中一個居民,他對後院養雞可說樂在其中。

      梅爾頓表示,他與另兩個室友在他們合租的獨立屋後院,造了一個雞籠,並在登記之後,養了三隻母雞。他說,自己從小時候在新西蘭,後來到日本住,都有後院養雞的經驗,他很喜歡這樣的生活,來到溫哥華,自然也想到在租住的獨立屋後院養雞。
      6個月前搬進來獨立屋後,他把舊圍籬重新翻修過,建了一個雞籠,並向附近的養雞農場買了三隻母雞,每隻雞12元,3隻共36元。他說:“那時候,我不知道居住溫市的相關條例,心想,加拿大是個崇尚自然的國家,後院養雞應是很正常的,從沒有懷疑過,所以,想到養雞這主意之後,未與街坊商量過。後來有人向市府投訴,我才意識到溫哥華竟然不能養雞,那時真的感到很驚訝。”
      住在梅爾頓對面的鄰居喬治(George)表示,他並不反對有鄰居在後院養雞,但他很關心養雞的鄰居是否將雞隻看好。此外,衛生問題也很重要。
      不過,即使解決了這些問題,養雞的主人最好還是能與鄰居,特別是住在左右的鄰居溝通好,得到他們的支持。另外,還有一位住在梅爾頓對面的鄰居,也表示了支持的態度。他認為,雞是很可愛的動物,後院養幾隻無妨。
      但在梅爾頓的左鄰右舍,則多不願對隔壁有鄰居在後院養雞發表意見。
      不過梅爾頓強調,他所圈養的雞隻,一律關在雞籠內,不會讓牠們自己出來覓食,否則很容易出事,“這些雞其實還是可以飛的,只是飛得很低,但足以飛出後院的圍籬。”他瞭解鄰居可能的憂慮,所以,設計的雞籠,不會讓雞隻有空隙跑出來,甚至跑到鄰居的後院。
      他還提到,在後院養雞,並沒有令鄰居感到厭煩,除了附例通過之前,曾有鄰居投訴過之外,附例通過後,大部分的鄰居還是很支持,養的雞下了蛋後,他也送給街坊享用,敦親睦鄰,甚至還有附近居民特地帶孩子來到他住處,近距離觀察雞隻,也是一種教育功能。   
      梅爾頓養的雞隻,只會自己宰殺食用,也不會再賣出去,因為那是非法的。另外,母雞下的蛋也可以自己食用,他說,他買給雞吃的飼料屬於高質量,至於花費,就不是以按月來計算,而以母雞每下一打的蛋來計,平均而言,每一打的蛋,需要花上1.5元的飼料費。

      母雞每天生蛋
      母雞不需要受精也會產蛋,但是產出的蛋不能孵化出小雞,是未受精卵。所以養雞場可以只養母雞,也能收穫雞蛋。
      我們日常超市買的雞蛋基本都是未受精卵。透過燈光觀察雞蛋內部可以分辨出雞蛋是否受過精:蛋黃有拖一條乳白色尾巴的是受精的,沒有帶尾巴的就沒有受精。雞蛋就是雞的成熟卵子,但是雞沒有子宮,所以卵子就直接排出體外了。只有受精卵才可以產生後代。
      母雞平均每天可下一至兩隻蛋,下蛋的積極性受光照時間的影響,在光照中母雞情緒穩定,產蛋數量增加。一般每天光照12至14小時,能促進雞的運動和進食,特別是能刺激卵巢發育,這樣母雞下蛋旺期的時間可延長。

      雞舍大小有嚴格限制
      根據溫市府動物管制處(Animal Control Branch)牌照審查組經理希克斯(Sarah Hicks)表示,從今年1月,到附例通過之前,市府接到了大約20個投訴電話,主要是關於養雞產生的衛生問題,市府職員接到電話,即會前去瞭解,並告知鄰居投訴的內容,敦促養雞戶改善。在附例通過之後,反而沒有人再投訴。
      希克斯還提到,如果市民想登記後院養雞者,可撥3-1-1或親赴動物管制處或溫市政府大樓,索取登記表格,填好之後交回市府即可。目前市府正在編寫網站程式,預計數月內,市民就可直接上網登記,不一定要填表申請。
      附例規定,雞舍必須蓋在距物業界線(Property line)1米以外,並離最近的門窗至少3米以上。每塊地最多不得飼養超過4隻母雞,所有母雞至少要有4個月大,以防民眾私下買賣小雞。   
      整個雞舍無論是籠子或通道一定要有屋頂,每隻雞的籠子大小不得小於4平方英尺,通道至少10平方英尺。不過,整個雞舍大小則不得超過100平方英尺,高度也不得超過2公尺。而雞舍搭建的方式及材質,則由市民自行決定。



梅爾頓養的三隻母雞在覓食。

梅爾頓(中)和另兩位來自德國的室友都很喜歡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