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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判囚14年 夫婦共罰達10億
( 2010-05-21 )



黃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決,案件吸引不少媒體記者早早守候在法院門口。中通社

黃光裕案5月18日上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其妻杜鵑以內幕交易罪獲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2億元。黃光裕在1987年創辦的國美電器目前已發展成中國最大的家電零售企業。2004年銷售額238億元,在中國所有連鎖企業中排名第二。除了零售之外,黃光裕并于2005年1月成立國美置業,專事房地產業的投資。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其囚8年,並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2億元;犯內幕交易罪判其囚9年,並處罰金6億元;犯單位行賄罪判其囚2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6億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億元。

      黃光裕家屬稱量刑過重
      黃光裕的代理律師楊照東介紹,宣判基本上從9時30分開始,整個過程大約用了40分鐘左右。中國廣播網消息說,黃光裕的兩個妹妹和他的母親都到場,情緒反應比較激動,認為判罰偏重,但是法庭上沒有做更多表示。楊照東18日下午會見了黃光裕,就是否上訴征求他本人意見。

      分析指非法經營罪有異議
      有關注此案的律師稱,判決符合預期,但因黃光裕對非法經營罪持有異議,有七八成的可能會上訴。該律師表示,定性單位行賄還是個人行賄是該案的焦點。最終判定單位行賄罪,說明田文昌、楊照東等辯護律師辯護工作完成得很好。“爭議比較大的是非法經營罪,包括黃光裕、田文昌等對此均持有較大異議。我預計黃光裕有七八成的可能性將上訴。”根據相關規定,如果黃光裕上訴,須在判決生效起10日內提起,上訴法院將會是北京市最高法院。



黃光裕

杜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