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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朝令夕改 華裔餐館開業難
( 2009-12-11 )



今年11月中旬,排煙囪已經快建好,卻被大業主指佔用公家物業地方,要求拆除。

卑詩省本拿比一對台灣移民夫婦,在溫市籌辦台式小餐館,依足規例向溫市政府申請,獲批出裝修許可證;但其後餐館的排煙風口遭鄰居投訴,市政府才指原先設計有問題,要求把風口改為排煙囪。豈料排煙囪建成後,大業主又指煙囪佔用公共地方,要求立刻拆卸。

      花了逾一年時間、但擔心整個投資會化為烏有的事主夫婦說:“我今後不會再相信市政府。”  
      蔡太太欲哭無淚地說:“我奉公守法,移民來這裏只想安居樂業,一直相信市政府可以幫我,所以他們叫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現在所有的錢都賠上了,不可能再投入半毛子,已經無路可走,這是否奉公守法的下場?”

      籌備逾年 開業無期
      由台灣移民到卑詩省13年的蔡太太,今年58歲。由於她與丈夫的英文水平不高,一直無法找到合適工作。一年前,她們眼見在溫市京士威大道(Kingsway)買下的商鋪空置,於是打算利用這個地方開設一家台式小餐館,希望自食其力,誰料搞了超過一年,裝修花了接近20萬元,卻換來一場沒完沒了的噩夢。
      去年9月,蔡太太委託專業設計師李祖嚴,負責規劃餐館的裝修工程包括排煙的風口;定下圖則後,就向溫市政府申請許可證,當時,她們也通知店鋪所屬商場的分契業主聯會委託的管理公司。同年9月17日,管理公司發出信件,表示同意餐館的“內部裝修以及安裝排煙風口的位置,並取決於溫市政府的最後批准”。

      5月通過市府首階段檢查
      到了去年12月23日,溫市政府發出發展及建築許可證(Development and Building Permit),蔡太太於是到銀行貸款,順利借得25萬元,並且在今年4月20日開始為餐廳裝修,5月11日,更通過市府第一階段的檢查。正當她以為一切非常順利之際,在6月中旬,當餐館的排煙風口完成之後,卻遭到鄰居的投訴,市府人員到場勘察後,指蔡太太的發展及建築許可證有問題,最初是不應該通過的。
      蔡太太說她聽到市府人員這番說話後,猶如晴天霹靂,她想到已投入這麼多金錢和時間,頓時淚灑當場。
      後來,他們應溫市府的要求,把排煙口改建成排煙囪。豈料,大業主指排煙囪佔用公共地方,須立刻拆除。蔡太表示,現在“拆又死,不拆又死”。

      大業主指煙囪佔公家地方
      為了變更設計,台式小餐館裝修工程被迫暫停,溫市府則與設計師李祖嚴重新規劃排煙系統的設計,又與商場管理公司及附近住宅溝通,結果是把原來排煙風口改為一支高15呎的排煙囪。
      今年6月9日,蔡太太把圖則傳到管理公司,直到10月16日,市政府批出建造排煙囪的許可證,而為了美觀,更要她建一堵高25呎的磚牆,把排煙囪圍。
      雖然要額外加添一筆費用,但為了快點完成工程,餐館可以開門營業,蔡太太也不計較,不過,當排煙囪建得七七八八時,噩耗又再傳來。11月14日,她接到商場管理公司的電話,指她的排煙囪侵佔公共地方,要求她立刻停止工程,但當時工程已接近完成,承建商向她說,如果不把煙囪裝上,可能會有危險,在11月15日,承建商把煙囪裝上。

      若業主動手拆 收費三倍
      11月17日,管理公司指她繼續安裝煙囪,違反《分契業主物業法》(Strata Property Act)中,改變公共地段用途的規定,要求她7日內向業主聯會作出解釋。
      蔡太太同時接到商場大業主的通知,指對她不理會警告,繼續安裝排煙囪,表示震驚,要求在3日內,拆除該排煙囪,否則他們會自行清拆,再向她收取三倍費用。
      蔡太太坦言,接到“清拆令”後,她自感是“死路一條”,即“拆又死,不拆也死”。
      她說,現時餐館已經裝修好,不可能還原,但不能開業,亦不能把它租出,而借貸的錢已用得七七八八,且欠下大筆工程費,承建商表示會採取法律行動,她隨時會惹上一身的官司。
      本來,大業主要求她在上星期日前,把排煙囪拆除,不過,經過蔡太太向大業主陳情後,大業主12月4日早上特地到現場視察,視察後表示會研究此事,換言之,蔡太太暫時不必拆除排煙囪,不過事情最終能不能圓滿解決,她表示仍未知道。
      蔡太太很無奈地說:“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一隻小螞蟻,我一直依市政府的指示去做,但卻弄到我現在進退不能,他們(市政府)也完全幫不到我,就算他們再給我指示,你說我現在還可以相信他們嗎?如果我再相信他們,萬一將來又出問題,我又如何是好?”

      律師:可循三方面研追究
      法律界人士李溢表示,現在很難判定蔡太太的個案,究竟誰對誰錯?不過,他建議蔡太太可以咨詢律師的意見,看看能否追究責任。
      李溢表示,蔡太太與律師可以循三方面研究,首先是溫市府方面,最初他們批准蔡太太興建排煙風口,而蔡太太也把風口建好,但後來卻因為鄰居投訴,市政府則指原先設計有問題,要蔡太太改建排煙囪,在過程中,市政府是否有犯錯或疏忽?
      其次,市府表示有鄰居投訴排煙風口,但究竟風口是否真的有問題?市政府是否因為一個投訴,改變原先已批准的設計,如果真的有問題,為他們原先又何以會批准?
      最後,商場管理公司及大業主指排煙囪佔用了公家地方,蔡太太也可以與律師研究,排煙囪是否佔用公家地方及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蔡太太指出,已經籌備逾一年的餐館仍未能開門營業,更擔心投資會化為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