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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購物點受限導遊罷工上訪
( 2009-08-21 )





2009年5月29日中午11時,適逢端午節假期,江西吉安的眾多導遊停止帶團,在吉安茂盛賓館開了個房間,控訴旅行社的不公。這時,20多名旅行社老闆朝房間走過來。導遊方志華走出房間,察看情況,與試圖闖入房間的人發生了激烈的肢體衝突,混亂中,方志華挨了兩個耳光。

      據《瞭望東方周刊》報道,這起旅行社與導遊的衝突事件迅速升級。當天下午13時左右,吉安本地的一百多名導遊,拉著“嚴懲兇手,黑心旅行社老總糾集黑社會暴打導遊”的橫幅在政府門前集體上訪。經過網絡傳播,迅速變成了轟動中國旅遊界的一起熱點事件。

      風險依舊 利益降低
      旅行社與導遊的利益再分配問題,成為矛盾的爆發點。而引爆這一事件的起因,在於2009年5月3日起實施的《旅行社條例》。
      新的《旅行社條例》實施以來,在帶團風險依舊未能降低的情況下,導遊覺得自己的負擔加重了。因此,吉安的導遊們覺得,有必要成立一個自己的行業協會。5月13日和20日,吉安的導遊兩次召開會議,方志華被推選為導遊協會“籌辦委員會”的臨時負責人。
      在吉安市青年旅行社總經理楊三勇看來,“籌辦委員會”只是為了與旅行社對抗,從而脅迫旅行社和旅遊局接受他們的一系列條件。從5月25日到29日短短4天的時間,吉安絕大多數的帶團導遊都突然停下了工作,各大旅行社頻頻告急。
      方志華坦言,導遊們的想法是成立一個協會,能跟旅行社協會平起平坐,希望有一個平等交流的平台。在方志華看來,《旅遊新條例》的頒布,讓導遊的收入銳減,“打個比方,在以前,帶一個20人的旅遊團,進一家購物點後,每人收10元錢,共200元錢。假如客人買了1000元的東西,扣除200元剩下800元,按10%返還,我們總共就可以得到280元回扣。現在,同樣帶一個20人的旅遊團,進一家購物點後,每人也要交10元錢,但這錢要分一半‘旅遊景點推廣費’給旅行社。也就是說,我們的收入平白無故地減少了100元,只能得到180元。”另外,無論是以前的“280元”,還是現在的“180元”,都並非導遊一個人的收入,“要分給司機和全陪在內的三個人。”

      導遊無底薪 帶團先交費
      而據楊三勇表示:“之前按行業的潛規則,導遊只要交一定的錢,帶團去哪裏旅行社都不管,如果出了事由導遊自己負責。那時的遊戲規則是,購物點按顧客人頭和花費的金額付給導遊傭金,各個購物點給付的標準不同。後來購物點越來越多,這種狀況演變成為導遊給各個購物點施加壓力,每次帶團出來前給各個購物點打電話,誰的出價高,就去誰那裏購物用餐。”在新規實施以前,如果遊客沒意見,旅行團一天可以進入多個購物點;但新條例實施後,導遊一天最多只能進入一個購物點。
      而方志華稱,導遊相對旅行社是弱勢群體,全國的導遊,除了極少的旅行社外,其他的都沒有底薪。吉安的導遊連基本的社會保障都沒有,每年還需向旅遊局交納高額管理費用。
      她還透露,很多導遊帶團前必須墊付20%的“團款”,主要用來為客人購買門票等在遊客確認旅遊“滿意”後,這些錢再由對方旅行社支付給這邊帶團的導遊。而實際上,當地旅遊局有明文規定,旅行社不得將“團款”轉嫁給導遊。

      差價轉嫁 遊客多無新要求
      2009年甲型流感肆虐而來,再加上金融危機,中國大陸旅遊行業遭遇重創。江西省吉安市旅遊局的官員說,新條例將壓力施加給旅行社,旅行社又轉嫁給了導遊,導遊的發展空間已經越來越狹窄,“這個問題全國都存在。”這位官員說,引發旅行社和導遊角力的原因,實際上是旅行社和導遊都在尋求利益的再分配和新的生存邏輯。
      曾經在2006年出版《叫我如何不宰你》一書、揭露旅遊業黑幕的鄔敬民,被公認為“導遊界的叛徒”。鄔敬民認為,《旅遊新條例》不過是新瓶裝舊酒,並沒有真正涉及到行業混亂的根源,目前的旅遊業,說得再簡單一點就是想讓遊客參加二次消費,在旅遊途中多花錢,導遊從中收取回扣,“但這一切不能完全怪罪在導遊身上,他們的行為背後隱藏很多的社會問題。”
      俗話說“僧多粥少”,為了搶客源,旅行社不惜在線路報價上做手腳,將差價轉嫁給導遊,以超低價攬客。針對近年來遊客對旅遊投訴日益增多的問題,國家旅遊局審議通過的《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從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細則》對旅行社各類違規行為及處罰措施進行了細化:旅行社如擅自改變行程(減少遊覽項目或者縮短遊覽時間、增加或變更旅遊項目、增加購物次數或者延長購物時間以及其他擅自改變旅遊合同安排的行為,均屬於“擅自改變行程”),最高罰50萬元;如果將旅遊團“賣”給了黑導遊,最高罰10萬元,泄露遊客個人信息,除最高罰款3萬元外,還要沒收所有違法所得。另外,旅行社不能要求遊客必須參加其安排的購物活動、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也不能對同一旅遊團隊的遊客提出與其他遊客不同合同事項,否則將被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但調查顯示,對於新版《旅行社條例》的實施,有22%的網友坦言對此並不瞭解,更有高達63%的網友認為這只是個“面子工程”,不抱太大的希望。據瞭解,新《條例》實施兩個月以來,很少有參團遊客會專門就《條例》提出新要求。……

      聽聞“最便宜” 高價買只日本錶
      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大陸遊客造訪日本,“中國大陸遊客在日被宰”的新聞事件也越來越多地充斥於人們的視聽,一位剛剛參加了“赴日短期旅遊”的中國大陸遊客回到國內後,這樣對朋友們講:“報價每人4680元人民幣的日本本州島全景六日遊,全程下來刷光了我的銀聯卡,粗粗一算花掉了我4萬多元,日本我再也不去了。”
      據日本《東方時報》報道,今年日本的經濟不景氣,就連人氣最旺的秋葉原與往年相比也變得冷清了許多。但是在秋葉原電器一條街上,有兩家電器免稅店的生意卻異常火爆。
      據悉,這兩家免稅店是和中國大陸的旅行社簽訂了合約的,旅行社只帶遊客到這兩家店中購物,之後這兩家店再從利潤中給旅行社和導遊一份份額不低的回扣。
      一位大陸遊客在日本買了一只精工牌手錶,現在已成了他的心病:“隨旅行團下了飛機坐上開往市中心的大巴時,導遊就在車上對我們反復強調,日本雖然是一個法治國家,商家經營遵紀守法,但有不少騙子,不要相信他們推薦的商品,一說便宜就去買,那是假貨。根據行程安排,我們會去日本政府指定的免稅店購物,大家在那裏購物不會有問題的。”
      當巴士把他們帶到秋葉原時,導遊明確強調,“決不能擅自離團。並且還為我們每人都發了一張‘優惠卡’,說,只有在結帳的時候出示了這張卡才能獲得優惠。我當時看上了一隻精工牌手錶,只是感覺價格稍微有點高,但是導游說這是全秋葉原最便宜的價格了,我就花35000日圓(約2500元人民幣)買了下來。到後來的幾天自由購物時,我才發現這款手錶在其他的免稅店裏價格是9800日圓(約703元人民幣)。”
      來自山東的王先生則講述了自己在大阪花高價買了中國產的深海魚油的經歷。“上了開往大阪的大巴,導遊就開始反復推薦一些日本最具人氣的緊俏商品,深海魚油就在其中。當大巴駛入大阪之後的第一站就是免稅店,進店後導遊先是發放優惠卡。我花了38萬日圓(約2.7萬元人民幣)買下了10瓶這種貼日本標籤的深海魚油,可是回國才發現,原來這個日本標籤是後貼上去的,這款深海魚油是中國生產的,在中國大陸至多也就是400元人民幣一瓶。”



旅遊在中國已逐漸簡化為景點拍照及購物。圖為中緬邊境遊客與當地導遊合影。新華社

河南少林寺附近有村民及導遊聯合,假扮和尚看相收取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