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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煩惱有誰知
( 2009-02-26 )





      移民到加國後,不少華裔移民當上了房東。在一般人的眼中,當房東是很爽的事,不用勞心勞力,就有租客幫自己付一部分或是全部的房貸。但不論是住在溫哥華,還是多倫多,房東也有他們不為人知的煩惱事,特別是遭遇惡房客的時候,更是有苦難言。

兩年八遇壞租客
      做房東有人幸運找到好租客,不過如果住進一戶壞租客,那麼每天就如活在噩夢中。我們可以從三位房東的故事得到一些啟發。
  李女士在溫哥華東區的地鐵站附近建了一座獨立屋,還沒建好,就有不少人來商量租住了。建好后,租客就沒有斷過。而且租客都是華裔技術移民或是留學生,從來沒人不交租。走一個租客,新租客很快就來了。所以這座獨立屋使她家的經濟情況實現了大翻身。
  另一些房東就沒那么幸運了。房東最常見的煩惱是房客不愛護房子,本來干干凈凈的屋子被弄得混亂不堪。高女士出租的房子,地上滿是油漬,地毯也很臟。當她每月進到房客的房間去收租時,感到落不下腳,也非常心疼。“為了多一些收入,也只好將就些了。”她說。她的另一戶房客很吵,夫妻經常爭吵,有時半夜鬧翻了天,讓她一家都休息不好。她的兒子當時還在準備省考。無奈,她只好找房客談,要么不要吵,要么搬走。房客收斂了一陣子,又故態復萌了。高女士真的感到很煩惱。
  最糟糕的情況還不是臟亂和吵鬧,而是遇到了住“霸王屋”的主兒。本文記者重點采訪的魏先生和周先生就遇到了這種情況。他們都深深體會到了請“神”容易送“神”難的痛苦。
  魏先生和周先生得出的結論很相似,就是:“千萬不要把房子租給沒有工作的西人。”他們懂法律,會鉆法律的空子。可以天天喝啤酒,也不交房租。遇到這種人,給他錢能夠送走他已是萬幸了。魏先生說,房子的地點很重要。如果想出租,一定要找中國人多的地方。出租給華裔留學生、沒入籍的中國人是最理想的了,技術移民也比較安全。比較危險的人是年輕但工作不穩定的人,或是吸毒的人,年齡在五十幾歲還沒到六十五歲的也不是太安全。因為這個人群工作機會減少了,但還沒到領養老金的年齡。
  看到周圍不少朋友出租房子吃了虧,Jenny在出租自己的公寓樓時就留了一個心眼:讓租客先預交一年的支票,寫上每月的日期。這樣,她的日子就過得很安寧了。租客為什么會愿意提前交支票呢?她說:“我的房租比同樓的便宜200元。”這與她房子的地頭也有關,因為處于好學區,租客一般是媽媽帶孩子住的,有長住打算。
  魏先生算是房東中運氣不好的,做了兩年房東的他遇到過8個壞房客。與壞房客斗志斗勇,使他身心俱疲。

不交房租房東無奈

  他對記者說:“最壞的情況就是收不到房租,所有的計劃都被打亂了。”
  魏先生在素里買了一座獨立屋,樓上住他一家,樓下出租。他的計劃是以租養房,但租房卻給他一家帶來了無限的煩惱。他說,房客不交房租,大多是因為收入不穩定,交不出。租務條例規定,在客人有正當原因的情況下不交租,房東趕他走,他可以告房東。這一告就會是曠日持久。“租務條例有很多漏洞,有保護不交租者的灰色地帶。”他無奈地說:“比如房客冬天在你家住,如果室內溫度不到18度,他就可以告你。上訴期間就可以白住。房子未達到出租標準,他就有了不交租的理由。房東一旦把房子出租后,即使房客不交租也不可以斷水電,否則就違反規定。房東與房客的糾紛,鬧到房屋租賃局(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后,調解期很長。”

對房子喪失主權

  讓魏先生非常煩惱的是,對于房東和房客的糾紛,警察一般不管。說是財產糾紛,不是刑事糾紛。如果打起來了他們才管,那樣可能是雙方都被拘留。
  “把房子租出去后,房東對自己的房子就沒有主控權了。”魏先生告訴記者:“比如,一個留學生租住你的房子,他天天晚上開派對,即使開到凌晨,也是合法的,不可以趕他走。他的親朋好友常來也是合法的。”這些事房東都管不。
一個租客還曾想出代魏先生收租的怪招,令他非常氣憤。那次,他的一個房客未提前通知他就要退租,魏先生說不退押金。房客于是想出一個計策:代魏先生在網上登招租廣告,然后接待來租房的人。來租房的看了房子,覺得滿意,就把押金交給了那位租客。租客有別人的押金在手,就不怕魏先生不退押金了。魏先生告訴租客,冒充房東收押金是違法的,廢了很多口水,才將房客代收的押金要回。

租客砸玻璃警察不管
  魏先生遇到一位西人租客,不交房租,魏先生想趕他走,他就把玻璃砸了,把家具破壞了,墻上也讓他戳了幾個洞。魏先生叫來警察,警察說,沒證據,而且客人是你請來的。
    “租房子出去幾乎是碰運氣,碰到收入穩定、講信用、人品好的是你的運氣,如果出了問題,法律不保護你。”魏先生說。可不可以判斷一下,什麼人才是好的租客?他說,房客新來時,看不出他是什么人。所以,魏先生說:“當房東很危險!”
  他的一位朋友比他的運氣還差,在強行把一位不交租金的房客趕走后,不久,房子莫名其妙地著了火。朋友懷疑是前租客干的,但沒有證據,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這個國家對犯罪太寬松,讓犯罪者無后顧之憂。”魏先生這樣評論。

坐門口兩天兩夜趕客

  最富有戲劇性的是,魏先生為了趕走不交租又不走的“釘子戶”,曾在出租房的門口坐了兩天兩夜,不讓他關門。后來終于把租客趕走。
  要趕房客走,在門外跟他說是沒有用的,但如果進到屋里就違反租務規定了。被逼急了的魏先生想出來一個“折衷”的辦法:坐在房客門口,不讓房客關門,自己不睡覺,也不讓房客睡覺。
  那位房客是一位西人青年,他受不了了,就叫來警察。警察見魏先生坐在門口,說:“你沒有違法,但請按警察的要求關門。”魏先生只好把房客的門關了。
  一個月后,房客還是不交房租,魏先生又坐到了出租房的門口,這次房客精神崩潰了。他打電話給他媽媽,說實在沒錢交租了,請求住到他媽媽的客廳里去。電話中夾雜咒罵魏先生的粗口。他媽媽同意了,于是房客愿意搬出去。魏先生主動為他出了出租車的車費。
  這位房客走時,魏先生家快樂得像過年一樣。一向為房客問題跟魏先生吵架的太太夸他說:“你簡直像一個英雄!”
  魏先生總結出的對付房客的經驗中,他認為“坐門口”這一條很有效,但這一招不適合對付年輕的女租客。他曾用“坐門口”的辦法對付過一位不交租的老太太租客,老太太報了警,警察來了,問魏先生為什么不讓老太太關門,魏先生說:“她在房間里抽煙,我覺得對我的房子不安全。”老太太后來自己擔心住魏先生家不安全,搬走了。

租房來了一班搗蛋鬼
  以房養房,這是新移民從落地的一剎那就開始接触的概念,与陌生人同居,這個在中國難以接受的理念,在加拿大卻非常普遍。而當房客和房東之間一旦發生爭執,房東往往都是以地主惡霸的形象出現,但也是另一種情況,租客變成“租霸”。
      朱先生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且長期居住在中國,此次前來探望女儿。因為租房子的事情已經被气壞了。

租房起爭執 麻煩陸續來
     原來朱先生的女儿有兩處房產,其中一棟城市屋非常靠近多倫多辛力加學院,因此适合出租,她就把這一棟房子一部分出租,一部分給臨時從中國來探訪的父母居住。2008年4月份,有3名學生模樣的白人男女(1女2男)前來詢問租房事宜,朱家樓上2間單人房當時已經有學生租住,只剩下地庫兩個小單間可以出租。經過雙方商議之后,決定以(2個單間)每月600元的价格出租。
     等到4月15日入住的時候,一共來了4個人(1女3男),和最初說好的3人有出入,朱先生的女儿就不同意這麼做,不愿意把鑰匙交給他們。但是對方已經把很多東西搬進了房間,并執意強行搬入。無奈之下朱女士就打電話報警。
     据朱女士稱,多倫多警察局33分局一名的黑人警察,警員一進屋不但沒有核實租客的身份,反而對朱女士左右盤查,似乎她做了什麼違法的事情,警員隨后對几名租客教訓了几句就了事。在警察的調解下,几個租客還是入住了。對此朱女士認為,警察來了幫不了多大的忙,如果當初不叫警察,直接拒絕他們入住也就沒了后來這些事非。朱女士原想警察來這一趟,這些少年就可以安安靜靜過日子,雙方相安無事。不過隨后几天的經歷,讓她大跌眼鏡。地庫的人數隨這几名少年的到來而与日俱增,這里變成了一個少年活動中心。各式打扮的男女青少年不論白天黑夜輪流造訪,地庫內常住人口經常保持在6到8個,而且晝夜不息。有一次朱先生到樓下洗衣房洗衣服,赫然發現走廊里睡的都是這些17、8歲的青少年,且室內臟亂不堪,各种飲料瓶、酒瓶到處都是,更有甚者,是室內還充斥煙味儿。
    朱先生气憤地說,這些孩子不愿意受家長管就外出租房,其中有名女生還在上高中,其他人都不知道是做什麼的。
    記者到他們曾經租住的小屋察看時,發現兩間屋的隔牆上都貼着膠布,撕開之后赫然發現牆上都是洞。朱先生稱他怀疑這些洞是這間屋的男生,為了偷看另一間女生的生活而挖的。
    朱先生的樓上還住兩位留學生(分別來自中國和菲律賓)。他們的食物平時存放在一樓廚房的冰箱之中,自從地庫這幫白人孩子來了之后,樓上學生存放的飲料和食物就經常丟失,他們對自身的安全也深感擔憂。
     無奈之下,在他們僅入住3天之后,朱女士再次報警。警察來了之后登記了租客的身份,同時要求他們要注意行為規范,不可以再留宿他人,也不能拿別人的東西。同時也要朱先生放好自己的東西,不要隨意擺放。朱先生表示,住在自己家中放個東西還要東躲西藏,地庫和樓上是通用的,自己總不能把冰箱加把鎖吧。
    警察走后這幫少年倒是安靜了一段時間,朱先生和太太在此期間去美國旅游了一趟。
等到5月6日旅游歸來,卻發現原來廚房里的一把菜刀不見了,這把菜刀是老漢專門從中國帶來的一把好刀,如今不見了蹤影,他心中好生緊張。冰箱中的方便面等食物也少了很多,于是他女儿第三次報警,警察來了之后照例又是登記了這幫少年的個人資料,要朱先生多加小心,同時命令這幫常常惹禍的租客在5月底前搬离此地。

房客搬離 留下十袋垃圾
      5月28日一大早,雖然還沒到月底最后期限,這幫少年突然离開,從早上9點陸陸續續搬到晚上7點才算徹底搬完。等他們走后,朱先生和女儿下去一看,大吃一惊。原來放在室內的桌子、寫字台、小床,甚至床單都被他們一掃而空。這還不算,坐便器中更是拉滿糞便,整個屋里臭气熏天,連人都進不去。
      朱女士看到這般情景悔恨交加,她十分自責,原因是她不听他人勸告,決定把房子租給這幫少年,如今惹來這些麻煩。她气得拿起什麼都摔到地上,搞得朱先生也不敢再埋怨孩子,甚至連記者來訪他都不敢告訴女儿。
      在女婿的幫助下,他們從地下室總共收拾了近10袋垃圾,女婿帶口罩和手套硬是把坐便器里的污物打掃干淨。朱先生感嘆道,沒想到這些青少年這樣沒有教養。加拿大聲稱保護人權自由,他一點也感受不到自己如何得到了保護。因此他對加拿大的好印象一掃而光,表示以后再也不來了。
      朱女士也對記者講,他們看到這個情景就馬上第四次報警。警員到來后給她的感覺是漫不經心。
      後兩個月後記者再次見到朱女士,她聲稱已經向警方提交了投訴,她對警察表現很不滿意。尤其對第一次到他家來的警察,在態度上和決定上都有問題。她認為多倫多警隊每輛車上都印的口號是“服務和保護”,但在她4次報警的過程中,她一點都沒有感受到這种服務和保護。甚至當這幫少年沒有付錢,涉嫌拿走她家物品、鑰匙,毀坏房屋之后,警察居然說找不到他們。朱女士質疑,警察几次對他們的身份都有所登記,現在竟然說一個也找不到,警察究竟是在保護誰呢?
      朱女士表示損失一些東西倒也沒什麼,關鍵是老父親已經72歲了,從中國來探親,經歷此事气得几天難以入眠。老人很擔心這幫少年會返回來報复,一听有人敲門都緊張得要命。如今老人家已經回到昆明。
      兩個月過去,警方一直沒有查出結果,朱女士表示,對租客她已經不再追究,但對警方的作為,她要繼續投訴。她也希望華人面對委屈不要不出聲,這樣只會助長一些人的不公平態度。向他的上司反映,至少讓他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下一次就不會繼續那樣做,這對整個社會都具有積极意義。
    2007年1月31日安省頒布了《住宅租賃法》替換以往的《租客保護法》,從內容上來說已經把房東房客都予以公平地考慮在內,從而替代了房客必然是受害者的傳統概念,更能体現公正、公平原則。
      對于像朱女士這樣沒有与房客簽訂協議的,即使房客沒有違規,如果房東要收回房屋,也是可行的。原因是,雖然雙方沒有簽訂住房協議,但是房客已經在其中居住,那麼兩者之間的出租關系已經可以自動生效,自動生效的關系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具体到朱女士的案例來說,首先朱女士要提前給房客下一個終止出租通知,并給該房客60天的時間來尋找房子,在第60天或之后,房東就可以收回自己的房子了。
      据朱女士所稱,她當時曾向房東房客委員會求助,該委員會听了朱女士介紹的情況之后表示,如果租客在室內抽煙、留宿人數過多等,她已經足以可對租客下驅逐令了。但是朱女士一家希望大家好說好散,讓他們自行离去,不料還是屢生事端。

租賃局幫忙趕走女租霸
  周先生從中國湖南來,在溫哥華西區買了一座獨立屋。買的房子樓下帶了幾個租客,租金不錯,但都是西人。周先生不懂英文,覺得不好溝通,就以裝修房子為名,把大部分的租客趕走了。但是,有一個中年女租客一直不走。
  這個女租客開始時交租金,后來就不交了。周先生發現她吸毒,還經常帶身份不明的不同男人到房間。周先生讓懂英文的女兒寫了通知交給女租客,請她交房租,否則請她搬走。但女租客置若罔聞。經過朋友提醒,他才到位于本拿比的房屋租賃局拿一份文件,給房客下逐客令。房客回答租賃局:“我交給他現金了,他沒給我收條。”周先生再次找租賃局,女房客說:“我把租金交給他女兒了。”租客是在用撒謊拖延時間。周先生再次找到租賃局,拿到一份通知。這份通知告訴房客,如果在10天內不付房租,房屋租賃局就會強行讓租客在兩個月內離開。在這兩個月中,可以有一個月不交房租。
倒貼100元 請走吸毒女租客
  那個女房客終于打算搬走了,臨走時,說是沒錢請人搬家。周先生為她出了100元。謝天謝地,在拖了5個月后,女租客終于搬走了。
  周先生的教訓是,房客不交房租,要馬上去找地產租賃局。自己打印的通知是不起作用的。“要是早找租賃局,也不會拖這么久。”他說。
  經過這個難纏的房客,周先生覺得一些沒正當工作的西人房客會鑽法律空子。他找房客就很謹慎了。他現在將出租的房間裝修好了,主要是租給學生住。“千萬不要租給沒有工作的白人。”他說。



許多精明的業主都會把房子自住一部份,出租一部份。

租客走后垃圾留下一堆還涉嫌把桌子毀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