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體:

選擇哪種企業形式好 ?(下)
( 2009-12-10 )



   三,有限公司 (LIMITED CORPORATION)。

    有限公司是一個獨立于其擁有人(即股東)的法律實体。這是最多的企業組織形式,公司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有限公司的任何股東都不直接對公司的債務、義務或行為負責。成立這种類型的企業既可以在聯邦也可在省級層次進行。有限公司的識別標志是“有限”(Limited或Ltd.)、“股份有限”(Incorporated或Inc.)及“有限公司”(Corporation或Corp.)。無論使用哪一种稱呼,公司名稱都必須出現在所有文件、信箋上,与公司成立文件上一樣。

    有限公司又以私營公司,上市/公營公司,聯邦公司等常見形式出現。

私營公司

    私營公司可由一人或多人組成。大多數董事都必須是加拿大居民。如果所有董事都不居住在公司的業務所在省份,則該公司必須指定一名居住在該省的委托人。私營公司不得向普通公眾出售股份或證券。

上市/公營公司

    上市/公營公司是向公眾發行證券的公司。除了需要登記備案公司成立文件之外,上市/公營公司還必須向本省相關證券委員會提交招股說明書、雇佣外部審計員、以及發布半年一次的財務報表。

聯邦公司

    私營和上市/公營公司可能是根据加拿大公司法在聯邦政府層次成立的。在全國范圍或在几個省份開展業務的公司會覺得這种方式比較有利。在聯邦層次成立的公司仍然必須在其開展業務的各個省份注冊。

    有限公司的优勢:投資(或稱股東)只以出資額為限,承擔企業責任,即有限責任;專門管理;所有權可轉移;公司有連續性;單獨的法律實体;可能獲得稅務优惠;籌融資較容易,資本可以很多等。

    有限公司的劣勢:所受監管嚴密;公司運營的費用高;其開辦費、審計費、代理費等,都比上兩种企業形式高;契約限制;需要保留大量檔案;股息的雙重課稅;股東和主管之間可能會發生沖突等。

    總的來說,選擇适合自己的生意形式很重要,不同的形式無論從法律責任角度還是從稅務角度都有比較大的差別,在加拿大辦企業,要根据不同企業的特點和自己的情況選擇合适的形式。一般情況,人們往往采用獨資或合伙方式經營一些規模小、風險小的企業,如小商店、洗衣店、餐館等。而要經營金融、貿易、科技等以及一些大型企業,最好選擇有限公司制。另外,在企業開辦之初,可能會有一些虧損。有限公司虧損可在一定年度內抵減利潤,而非公司則可當年抵減個人所得稅。建議在明确了解后,根据自己的實際情況注冊最合适的生意方式。


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您的決策建議,不對您的決策結果負責。具体問題,建議咨詢有資質的金融理財規划師与專業會計師。

王晴川

匯金金融持牌專業會計師

謝亭愷

匯金金融總裁/加拿大證倦學院院士/特許金融規划師/加拿大財富金融管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