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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襲警一審被判死刑
( 2008-09-04 )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9月1日上午,對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傷的被告人楊佳作出一審判決,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8年7月1日,楊佳攜帶刀具等進入上海市閘北區政法大樓,在多個樓層先后襲擊毫無防備的公安民警,致6名民警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