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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小販問題
( 2008-09-04 )



 政客為了討好選民,指責市府比指責非法小販還更嚴厲,說什麼要先設法安置非法小販,不應該趕盡殺絕等,講得十分動聽假借人道和人權博取選票,不顧市容。

 中區華埠小販阻街的問題,如果翻閱多倫多的中文報紙資料,最少已擾攘拖宕了30年之久,直到如今還在那兒討論解決之道,作為華社的一份子,我真覺得羞恥,因為這似乎是中區華埠的“癌症”;當然,更應該覺得羞愧的是多倫多市長苗大衛和負責主管這類業務的單位。

 30幾年前的中區華埠是旺區,當時市北的士嘉堡和萬錦市華人聚集區仍未鼎盛,中區華埠一天到晚都是人擠人、車擠車,人流量一多,生意就有得做,中區華埠沿著登打士西街與士巴丹拿大道十字路口,人車爭道,不論是紅燈綠燈都寸步難行,再加上非法擺賣小販在路口添亂,只能用“髒亂不堪”四個字來形容。區內合法的商店不甘心生意被搶,只有把攤架往外推,甚至霸佔了部份的人行道。中區華埠商業促進區主席陳樂屏對於這老掉牙的問題,曾多次向市政府反映情況,無奈當局一直未有妥善方法解決這個問題。對於陳樂屏的無奈,筆者深表同情,事實上華埠商業促進區根本沒有法據可行,這是市政府的職權,而市政府每當碰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又投鼠忌器,深怕招惹這個選區的省議員或國會議員。

 每次有人提出中區華埠小販阻街的問題時,例牌是中文媒體炒熱一次,華埠商促會或其他什麼華埠美化會出來講幾句不痛不癢的話,表示關注和要求市府有關單位整頓,又或者找出選區三級議員再“表示關切”,無非是勸告小販要自愛,不要破壞市容等說詞。政客為了討好選民,指責市府比指責非法小販還更嚴厲,說什麼要先設法安置非法小販,不應該趕盡殺絕等,總之,講得十分動聽,等事情過後,完全是一派空談,沒有絲毫的改進,小販照樣非法阻街擺賣,行人和商店照樣投訴,只有等到天寒地凍了,非法擺賣小販自動消失,等來年春暖花開,再湧向華埠街頭,年年如此,換了幾任市長,問題依舊存在。

 如果你仔細看看那些非法擺賣的小販,無非是一些華婦老嫗,找來幾個紙盒或空木箱子當貨架,坐在路邊賣些自家後院種的蔥蒜和少量的瓜菜盆栽,全賣完了也賺不了幾個錢,如果說要靠賣得的幾個錢過日子根本不可能,這說明了她們在路邊擺賣只是聊勝於無,打發時間罷了。市府完全可以先給警告,如果不聽,則予取締,例如充公貨物,如果再犯,沒收貨物再處以罰款,多罰幾次,當事人就會覺得不划算,誰還願意冒險被罰款。再說,這根本不涉及人道的問題,要注意的是,執法時動作不要太粗暴,以免弄傷她們。

 如此單純的問題解決不了,我認為主要是議員政客太虛偽矯情,假借人道和人權博取選票,不顧市容,讓違規者以為有政客替他們撐腰,市府當局則投鼠忌器,不願主動派員取締,以致這個問題永遠無法徹底解決。


古偉凱

tonyku@rog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