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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的陰暗面
( 2008-07-17 )



 雙重國籍下,一些人把永久居留身份當作是為子女獲得大學教育補貼的途徑,而自己卻繼續留在海外工作和生活,待到年老退休時再回來加拿大享受社會福利,這樣對納稅人不公平。

 根據加拿大統計局的資料顯示,大約有超過400萬的移民同時擁有加拿大和至少另一個國家的國籍。若以2007年底全國人口3300餘萬來算,超過一成二的加人擁有雙重、甚至多重國籍。

 雙重國籍有什麼好?當然有啦,否則不會有這麼多人持有它。信手拈來就有以下幾個好處:持原居國護照進出原居地可能更方便(起碼可以節省簽證費);即使移民國外入了籍,有些原居地國家仍容許保有或申領退休養老金,等於兩頭有錢收;持有加國護照而回流者,例如香港人,有機會找到高薪工作而未必向加國政府繳重稅(但必須申報Non-resident),工作多年後退休,帶回不申報的所得和積蓄,照樣可申領CPP及其他老人津貼或福利;一旦在外地患重病,即可回來享受免費的先進醫療設施,甚至包括藥品;一旦原居地發生動亂,即表明自己是“加拿大公民”,要求加國政府保僑或撤僑。

 這兒的華人主要來自港澳台中國大陸和東南亞各地,除了中國目前仍未接納雙重國籍以外,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是容許的。例如許多台灣移民都持有兩本護照,老人住滿十年者,不少人在這兒還領取養老金,如果過去在台灣是軍公教人員退休者,等於有兩種退休收入。年逾65歲在台灣還設有戶籍者,只要在規定限期內有台灣的出入境記錄,還可以申領台灣的老人津貼。在中國退休之後移民加拿大住滿十年以上者,即使未申請入加拿大籍,一樣有許多福利是不受沒有公民身份限制的,理論上也可以兩頭領取福利。

 最近這一兩年來,大陸移民亦曾向到訪的中國僑辦高官建議容許大陸移民持有雙重國籍,所持的理由是“更能促進人才交流,有助於凝聚海外僑胞對祖國的向心力,有助於拓展中加兩國的經貿關係等。”其實這些都是台面上的說詞,最重要的,就是多一個護身符,進可攻,退可守,在中國境內既可享受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一旦有什麼狀況發生,就可搖身一變成為“加拿大人”,要求加國護僑;如果中國容許雙重國籍的話,相信九成以上的中國移民都希望自己“既是加拿大人,也是中國人。”當然,只要居住在這裡的時間夠長,是否具有雙重國籍並不影響兩邊領退休養老金。

 兩年前黎以兩國發生戰事,有多達25,000名雙重國籍的黎巴嫩人要求加拿大撤僑,又是包機,又是包船,至少花掉8,500萬元稅款,而這兩萬多所謂的加國“公民”,可能從未向加拿大交過稅,渥京還背負著撤僑不力的罵名。

 移民部一份有關海外移民中介機構的年度報告指出,許多移民把永久居留身份當作是為子女獲得大學教育補貼的途徑,而家長卻繼續留在海外工作和生活,或是只在加拿大居住所需要的最短時間,或者根本不在此居住,卻在年老退休時回來加拿大享受社會福利,給加拿大帶來負擔,且對納稅人不公平。

 雙重國籍並非不好,而是對所涉及國家是否公平的問題,那些長年在加拿大工作繳稅而持有雙重國籍者,苛責他們並不公平;但如果是為了取得護身符,長年不住在加國,亦不曾在加拿大工作納稅者,政府應該制定較嚴格的對策,杜絕雙重國籍者濫用加拿大福利的漏洞。


古偉凱

tonyku@rog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