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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指鹿為馬?
( 2008-07-10 )



 中國要建立全民法制社會,先要將基層的憲制堡壘一個個爆破,這是政治改革的首要責任。

 我在《無厘頭的俯臥撐》一文里,對貴州省政府在處理瓮安縣女學生李樹芬溺斃事件中的態度和手法表示了質疑,之后我收到一位讀者的電郵,這位陳姓讀者告訴我:“請你在發表觀點前,拿出點耐心,等政府的調查有了結果,才下結論,這樣才是負責的。瓮安事件今日已有了結果,李樹芬是跳河溺斃,縣委書記、縣長、公安局局長等相關責任人被免職,省委書記石宗源還到瓮安去了解情況,這難道不是最好的結果嗎?”

 貴州省委就“瓮安事件”所作出的處理是不是最好的結果,我不在貴州,不在瓮安,也沒有机會閱讀所有的資料,所以我無法作出判斷。我能判斷的,是假如媒体的報道屬實的話,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應該辭職,為什麼這樣說呢?

 6月28日,貴州瓮安縣發生騷亂,官方的新華网在第二天將“騷亂”定義為“大規模打砸搶燒事件”,如果關心此則新聞讀者記憶力尚是正常的,應該記得中國國內媒体在7月1日的報道中引用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的講話:“6.28事件起因簡單,但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員煽動利用,甚至是黑惡勢力人員直接插手參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釁的群体性事件。 ”

 而到了7月3日,貴州省委在貴陽召開了“瓮安事件階段性處置情況匯報會”,石書記在總結發言中換了口風,他告訴我們:“長期以來,瓮安各級党委、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領導下,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成績是明顯的,干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但從這起事件來看,從一起單純的民事案件釀成一起嚴重的打、砸、搶、燒群体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層次的因素。一些社會矛盾長期積累,多种糾紛相互交織,一些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一些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礦群糾紛、移民糾紛、拆遷糾紛突出,干群關系緊張,治安環境不夠好。”

 對比石書記前后的講話,我真搞不清誰是好人誰是坏人。我試著按照石書記的指示往更深層去思考,疑問卻更多。譬如,既然瓮安縣委各級政府的主流是好的,干嘛要將縣長書記公安局長政委一鍋端?既然瓮安縣政府成績是明顯的,那麼黑惡勢力為何會如此囂張可以發動万多人包圍政府,火燒政府机构?既然貴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領導是正确的,為何又會在瓮安縣會出現“一些社會矛盾長期積累,多种糾紛相互交織,礦群糾紛、移民糾紛、拆遷糾紛突出,干群關系緊張,治安環境不夠好”?

 假設我們以石書記的講話為本,逆向地看,結論就有可能是瓮安縣委和政府領導班子确實存在問題,瓮安縣一股黑惡勢力确實囂張,貴州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領導确實不正确,如此,作為貴州省委第一把手的石宗源是否應該引咎辭職呢?

 “瓮安事件”給我們的啟示是什麼呢?今日中國改革的關鍵,按照石書記的認識論也可分為“淺層認識”和“深層認識”。淺層認識是,對于那些跟風走,忽然“指鹿為馬”,忽然再“指馬為鹿”,或者“指馬為馬”的各級干部,該問責的要問責,該下崗的要下崗;而“深層認識”的關鍵,中國要建立全民法制社會,先要將基層的憲制堡壘一個個爆破,這是政治改革的首要責任。

林楓

rmu@singtao.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