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條例應該修改
( 2008-06-26 )
從東岸到西岸,加拿大的大小城市中,蓬勃興起的電訊公司正在挖開一條條街道,將它們的光纖光纜或其他管線安放到地下去,所有這些公司都忽視了一個問題,它們這樣為城市街道“開腸破肚”有可能給城市帶來長期性的損傷,而這給已長期在赤字線上掙扎的市政帶來了無窮的麻煩。
根據加拿大城市聯盟的估計,電訊公司這種“免費乘車”行為每年要給加拿大的大小城市造成超過一億元的開支,這意味著一個4口之家每年地稅中的34元要消耗在這個上面,難道納稅人的錢沒有更值得花的地方嗎?聯邦官員已經撰寫的一份報告來說明這個問題。
城市的街道不管是路面上還是路底下都擁擠不堪,你想象一下:地下縱橫交錯的下水道、天然氣管道和電線、水管、地鐵線路,它們都層層相疊相依共存。隨著這幾年電訊業的迅速發展,原本複雜而脆弱的地下網絡上又覆蓋上了一層新的網絡——光纖和其他管線,如果市政要對下水道進行維修,政府要花更多的人力物力來完成他們的任務,因為他們要小心翼翼不要觸動了就在地下淺層的光纜。
更有甚者,儘管電訊公司在安裝好他們的管線之後將路面的坑洞填補起來,但道路的面貌永遠不可能像原來一樣了,於是路面上出現了裂縫,隨後裂縫會變成小坑,就必須要修補,可不要小看這些修修補補,它要花掉市政數百萬元。
現有的聯邦電訊條例令電訊公司能很容易地挖開道路做他們的事,市府與電訊公司產生糾紛曾到法院打官司,但市府敗訴,原因就在於電訊條例本身。我們認為聯邦政府應該對電訊條例進行必要的修訂,令問題得到公平解決,否則,受害的只會是納稅人。
星報社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