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机构的建立和信用
( 2008-06-19 )
目前加拿大有慈善机构8.2万多個。加拿大所有的慈善机构必須在聯邦或省政府注冊,經核准后獲頒“慈善號碼”。加政府依据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确立慈善机构的法律地位、責任和義務,同時通過稅法和稅收管理,對慈善机构的活動進行約束和管理。
聯邦政府稅務總署專設“慈善管理處”,負責對慈善机构的注冊、管理和審計。監管重點是募捐者權益維護、籌款活動和財務問責。發現有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將對其進行罰款,責令整改,以至撤銷其慈善机构資格。
注冊慈善机构的“門檻”比注冊一般非營利机构要高得多。注冊者應承諾將完全開展慈善活動,不謀任何私利;按一般公司設置提供董事會名單、運營規章制度、民主決策程序、年度預算和辦公地點;保持往來完整帳目和活動記錄,捐款收据要按管理處統一要求制作,填寫要完整准确;按時按要求向管理處呈報年度工作報告;若經營不善而倒閉,遺留財產不能流入私人口袋,須轉讓到其他慈善机构等。此外,慈善机构每年籌措資金、扶助支出情況和財務報表等都要向社會公布。
據多倫多星報6月16日報導,全加拿大120個大規模慈善機構日前簽署一項新的道德法規(code of ethics),承諾更嚴格地執行籌款規範,令籌款過程更誠信更透明,並對違規操作施以更嚴厲的處罰。這些慈善機構承諾決不採用付佣方式籌款,並避免虛報款項支出。
加拿大非牟利組織的聯盟機構Imagine Canada對這一新法規表示歡迎,該機構告誡捐款個人或機構,如果對籌款方對這120家機構有疑問,應首先直接向籌款方提出質疑,如果問題仍然得不到解決,便可繼續向Imagine Canada提出正式投訴,該機構有一個專家委員會對投訴進行處理,如果調查發現錯在籌款機構,最高的處罰是將該機構剔出聯署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