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和駕駛
( 2008-05-15 )
我們在承認大多數高齡司機具有良好駕車記錄及強烈責任心的同時,也不能迴避一個問題:隨著年齡的增大,老年人的視力遠不如從前,大腦的反應也會遠不及以前敏銳,處於這種狀態的高齡司機會給路上的人們造成不小的安全威脅。
正因為如此,安省要求年滿80歲的司機每兩年必須接受筆試和視力測試。但我們認為個規定還不足以解決問題。其實不同的人身體退化程度是不一樣的,有的人在遠遠沒到80歲時就已經退化得很厲害,而有些人80歲時身體還非常健康。為此加拿大保險局(The Insurance Bureau of Canada)建議推出一種“短期駕照”,給予那些身體狀況不佳的高齡司機。這樣對不同的個案情況進行採用不同的標準進行處理,而不是武斷地以80歲為界限作一刀切。
按照現在的標準,如果由醫生出具報告,或警察掌握證據,確認某位高齡司機身體機能退化不適合駕車,該司機將被停牌。但實際上醫生們總是對這樣的老年司機手下留情,仍然給予他們開車的機會。
保險當局還提出了一個分級制度,向一些高齡司機發出“有條件駕照”,禁止那些視力減弱的老年人在夜間和400系列的高速公路上開車,讓他們只能在白天和相對安靜的街道上開車。這樣的規定可以讓醫生們有更大的空間來對老年司機作出客觀的鑒定。
安省交通廳官員透露有關立法部門正在對此進行初步的計劃,我們覺得最好是在安省的1、2個城市推行一個試驗計劃,以此得到充份的反饋意見。
星報社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