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公民及移民部長范茵麗(Diane Finley)周一宣布,放寬國際學生在加國工作簽證的期限,由現行一到兩年,一律延長為3年,而且申請時不用提供僱主聘請證明。
新措施即時生效,可配合移民部在今年夏天推出加拿大經驗類別移民(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希望有更多國際學生畢業後,可申請移民留在加拿大。
在此之前,加拿大3大城市多倫多、滿地可和溫哥華,只核發一年工作簽證,其他地區為兩年。范茵麗表示,透過移民部公布的“大專畢業生工作計劃”(Post-Graduation Work Program),未來只要自加國認可的專上學校畢業的國際學生,在取得畢業證書後,可在90天內申請工作簽證。除了不用提供僱主聘請證明,取得簽證後所從事的工作,也不需與所學科系相關。
移民部指出,國際學生未來只需有一年管理、專業、技術工作經驗,就可透過加拿大經驗類別移民申請成為永久居民。范茵麗周一在西門菲沙大學(SFU)溫市中心商學院宣布時說:“加國政府需要更多外國學生選擇留在加拿大,新措施將使更多國際學生留下來。我們想幫助他們,開放及延長工作簽證,提供國際學生更多機會獲得工作經驗及技能提升。”
她指出,延長工作簽證的期限,不但惠及國際學生,也對僱主有利,因為這些獲得加拿大經驗的學生可填補加國勞動市場的不足。這些成功留在加國的國際學生,將為加國引入高科技、電腦領域的人才,增加本國的國際競爭力。
根據移民部調查,2005年全加專上學院約有3萬個國際學生適用移民部公布的“大專畢業生工作計劃”,也就是從學校畢業後,可有為期一年的時間在加國找工作,如僱主滿意他們的工作表現,可替他們申請技術移民,取得加國合法的居留身分。不過,移民部調查發現,這3萬個國際學生中,只有13,992人取得工作簽證。移民部指出,2007年初步統計有63,673個國際學生,比2006年增加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