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屋師的職責《安省驗屋師操作標准》
( 2008-04-17 )
●驗屋師不能做出任何違法的行為、不提供工程類服務、不得在其他交易公司兼職、不對客戶做出任何擔保和承諾;
●驗屋師不能開啟任何已經關閉的設備、不能堅持操作任何對控制沒有反應的設備;
●驗屋師可以拒絕進入看上去危險的地方,或者有可能對物業造成破坏的地方,任何狹窄或者難以靠近、進入的場地;
●不驗的地方包括:地下部分、沒有安裝的設備、無法進入地方的設備、獨立于主房以外的建筑、公共設備等;
●不可以挪動天花吊頂、個人物品、家具、設備、植物、土壤、積雪、冰等物;
●不可拆卸除守則規定檢查的設備配件。
驗屋師無須對以下問題作出答复
●系統的運行狀態和一些無法看到的、接近的地方之狀態;●任何系統、設備的使用壽命;●任何系統、設備的效果、功能等;●問題出現的原因;●維修的方法、材料和費用;●物業內設備的使用介紹;●物業的市場价值;●對購買物業的建議;●環境對物業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