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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小貼士
( 2008-03-06 )



    警察并沒有判斷罪与非罪的權利,警察的責任是消除騷亂、消除不安因素、維持恢复原有和平秩序、為當事人錄取筆錄、收集證物等。警察只記錄你做了什麼,是不是違了法,而不是去追究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你有沒有道理。如果有違法行為,他就提出指控,交由檢控官和法官去審理,對于警察來說就算結案了,如無需要不再繼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