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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簡介
( 2008-01-31 )



 ADR(Alternation Dispute Resolution)意即“選擇性解決爭議”。是指當糾紛出現時,本著公平、省時、省錢的原則,選擇一种最為簡易的方式如調解來解決糾紛,它是現代經濟發展的產物。

  近年來,加拿大聯邦政府和省政府均對仲裁調解工作非常重視,分別在多倫多和渥太華成立了兩個市級調解中心。安省還就調解擬定了條理化規定,即某些案件必須是先調解再仲裁,某些案件只能通過調解解決等。加拿大在去年統計的近千件調解案件中成功率達70%至80%,而且這之中有15%的案件是當事人一收到調解通知書就自行和解了。

 如果有讀者遇到小糾紛需要ADR服務,可與多倫多的ADR中心Anshan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Centre聯繫,該中心電話:416-861-0835,地址:100 Richmond Street West,Toronto, ON M5H 3K6。

 另外,有需要讀者還可以瀏覽網頁www.lawyershop.ca/regions/ontario/toronto/toronto-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lawyers.php,上面列出了很多ADR律師的資料,可以在網上直接與他們取得聯繫。律師網絡機構LawyerShop地址:WaterPark Place, 20 Bay Street,Toronto, ON,M5J 2N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