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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遭拘押 圣誕不快樂 新移民誓言投訴警察取公道
( 2008-01-03 )





 圣誕對于許多人來說,幸福的感覺就是可以瘋狂地購物。但在剛剛過去的這個圣誕節,林女士(化名)母女因在購物中心不滿一家禮品店店員的無理服務,被警察、保安粗暴地關進商場保安室。林女士的母親更因在羈押室打了一個求助電話,被3、4名人高馬大的保安猛頂在牆上戴上手銬

記者  李海濤

 居住在烈治文山的林女士母女,平時難得一起前往位于Sheppard Ave East夾Don Mills Road的Fairview Mall購物。圣誕節前的最后一個周五(12月21日)她們來到這個購物中心,一樓走廊一家名為Key Man Engravables的禮品店,以其可以將個人姓名雕刻在禮品上的特色服務,吸引了她們的目光。

林女士稱被警察拎起來

 据林女士說,當時她正想購買一個獨特的禮物送給朋友,因此一看覺得非常合意,立刻向店員要了訂單,寫下要刻的名字。后來因為擔心刻出來的效果不佳,就向店員提出希望先在電腦上看看效果的要求。店員因此覺得太麻煩,開始找一些理由來搪塞,但林女士仍堅持要先看看效果。在店里面的一名中年女店員不耐煩地走過來,表示林女士買東西太麻煩,不做她這筆生意了,并隨手將她的訂單撕成碎片。

 移民加拿大已經7年的林女士說,當她一看店員這樣粗暴無禮,立即表示要投訴她們的服務,并隨手舉起可以拍照的手机,想把這家店拍下來作為投訴的證据,哪知道那名中年店員見此猛然從柜台內沖出來,迅速搶下林女士的手机,兩手用力一掰即刻將她的手机掰成兩半。

 林女士聲稱當時她的本能反應就是上前搶奪自己的手机,由此与女店員撕扯起來。林女士說因為受到這突然襲擊,覺得一定要報警,就拿了她媽媽的手机撥打911,与此同時估計店方也按響了報警按鈕召喚商場保安。

 林女士告訴記者,當時她還在電話里与911接線員交談,接線員問她方位和詳情時,她听到亂糟糟的身邊有人在喊“保安到了”,然后,突然間她感到自己像被拎小雞一樣揪了起來并往前推,由于她當時右手拿著電話在講,左肩挎著包,左肩也被人緊緊抓住,她試圖扭頭向后看是誰動手抓她,但都被那雙強有力的手控制住了。

 林女士說,當時她正和警察通電話,所以只能高聲叫到:放開我!根据林女士回憶,由于她正在報警,完全沒意識警察已到達現場,自然更意識不到后面那個人就是警察,于是就掙扎著要捉著她的人放手,不要阻止她報警,她因此被指控襲警。

 后來,据林女士說,后面那雙大手伸了過來一把將她的電話關掉,中斷了她的報警。林女士的母親看到女儿被一幫保安和警員扭住,情不自禁地大聲呼喊:不要動我女儿,不要動我女儿,是她們折斷我女儿的手机。并上前拉女儿的胳膊,不讓他們把女儿帶走。在這個過程中,她有可能接触到警員的身体,据說后來在警方的報告中,出現了她襲警的字樣。

母親被警察拷起來

 据林女士介紹:由于她報了警,33分局的其他警員也來到了現場,在商場值班的警員對他們說,這件事情由他處理,其他人不用管了。那位警員隨后和保安將她們母女帶到了离現場不遠的商場保安室,分別關進了兩間小羈押室內,之后就都离開了那里。

 林女士聲稱:當日下午5時40分左右,林女士的母親拿出手机想給住在不遠的妹妹打個電話,接電話的是她的妹夫,不料剛剛說出自己在Fairview商場被關了起來,几名保安就沖了進來,伸手就搶去了電話和她的包,林母不愿保安拿走自己的包,就緊緊護住包,此舉激怒了几名保安,几雙大手將她雙臂反擰定在羈押室的牆上,麻利地戴上手銬,并將她的背包拿走,事后她發現自己的雙臂和胸前都有明顯的抓痕。在隔壁的林女士听到母親凄慘的掙扎聲,也拼命叫喊她們不要動她母親,但是根本無濟于事。

 第一次受到這种無理待遇的林母气坏了,她說5個小時之后她們到醫院驗傷的時候,心跳還在每分鐘120下左右。林媽媽質疑:這哪里像法制社會的加拿大,在中國也沒有遇到這樣的事情,沒想到在加拿大買件東西就遭到這种待遇。

 据林女士稱:這名在商場值班拘捕他們的警員,看上去和商場的保安非常熟悉,他們之間有說有笑。在她們關押的一兩個小時中,就沒有過來問過她們發生了什麼。只是最后才過來,十分傲慢地說:我已經很清楚發生了什麼,現在只有兩种選擇,要麼指控你和你母親,要麼你就簽署這個文件走人。

 按照林女士的理解,警察所指的文件就是禁止她們母女一年內踏進該商場的禁止令,林女士想向這名警員詳細敘述一下事情經過,表明是店員阻止她拍照,沖出來先折斷她的電話才引起的爭端。但這名警員卻說,我沒有耐心听你說這些,你到底如何選擇?

 林女士說,自始至終,警察沒有為林女士錄取口供,僅憑著一面之詞,就斷定這對母女是到此是尋釁滋事。林女士當時提出要找律師看過才可以簽,這名警員竟然口出臟口: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去找你的Fuck律師吧。

 林女士告訴記者,她是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覺得已經無理可講,只有离開羈押室才有可能繼續申冤,于是就違心地簽下了禁止令,但是林母就一直拒絕簽字,警員和保安無奈在羈押她們兩個多小時之后,讓她們离開去醫院。而整個漫長的驗傷過程一直持續到第二天凌晨5時才算結束。林母說她回到家中林母心中仍舊難以平靜,惊嚇和屈辱令她久久難以入睡,覺得這樣平白無故被關,像嫌犯一樣被戴上手銬,到底為什麼?

警察傲對林家投訴

 与許多投訴者一樣,林女士在遭遇這樣不公的待遇后,想到了《加拿大都市報》的報料熱線。

 12月22日晚,林女士母女和林母的妹妹及妹夫,邀請記者一起前往Fairview Mall所屬的多倫多警隊第33分局,她們希望對商場保安粗暴的行為提出指控,同時也對舉止即為偏袒商場一方的警員提出投訴。

 由于臨近圣誕節,警局內一片祥和溫馨的圣誕气氛,在她們投訴之初,記者僅以一個旁觀者的身份站在一邊,并沒有表露身份。

 負責接待林家的是一名警員,他耐心听取了林女士的敘述,与此同時名為Cole的值班警長,也在附近旁听了她的敘述,并到電腦前察看了當天的案件記錄,又和另一名警員進行了簡短的商量后,就開始出馬直接和林女士母女談話。

 令記者感到困惑的是,這位警長態度极其強硬,且邊說邊做著甩手的手勢,令人感到他在表達一种驅赶的意思。他聲稱“已經看了報告,事情很清楚,你女儿打了店員耳光且襲警。現在沒有控告你們打人和襲警,帶你走的時候沒有上手銬,你們已經很幸運了,說感激還來不及呢,現在又回來做什麼?如果你們現在要指控對方的話,所有的調查都會重新來過,你們同樣也會被指控。”

 林女士极力辯解事情的來龍去脈,但對方毫無听取的意思,十分堅信自己警員的處理意見。警員當時的報告上稱,她們母女在在商場內襲擊店員,林女士打了店員耳光,因此店員報警。林女士還涉嫌拒捕襲警,這些都有其他店員和商場保安作證,而林女士母女卻沒有證人。林女士也解釋,當時自己正在和911警員打電話,那名商場值班的警察從后面控制住自己,她怎麼也不會相信一名警察會粗暴地打斷她和警察的報警對話,因此根本看不到和意識不到對方的警員身份,而且對方從頭到尾沒說過自己是警察。

 33分局的一位警員卻表示:我身上的制服難道你看不到,你不知道我是警察嗎?你現在敢碰我一下,你就是襲警,我就可以抓你。說話的態度极為蠻橫,根本不問清楚林女士當時所站的位置方位是否能清晰看到他的制服。

 對此,林女士希望警方查看商場的閉路監控錄像再作決定。但這名警長表示,那名被打的店員不想指控她們,因此她們才被釋放,已經是很幸運了。如果林女士母女還想指控保安襲擊她們,就讓她們去法庭打官司,卻絲毫沒有提示她們如果對警員不滿可以有投訴的選擇。整個過程,值班警長對林女士的解釋毫無興趣,他僅僅一再強調她們沒有被指控就不錯了。

林家誓言要投訴

 后來,值班警長听林女士說同來還有媒体的記者,立即停止不停甩動的雙手,語气也明顯平緩下來。他讓一行四人先坐到一邊,而不是像原來那樣,試圖直接把她們支走了事。大約等了十几分鐘之后,警方派出2名警員,其中一名華裔警員,讓他們來為林女士母女做口供,這是案發后林女士母女首次正式向警方陳述自己的經歷,而上一份警察的報告里全然沒有她們的口供。林母在錄口供的過程中,再也難以抑制心中的悲憤,淚如泉涌。

 不過后來換班的高級警長高斯喬克(Brian Gottschalk),也就是33分局案發當晚值班的最高級別負責人,看到記者的到來卻非常不滿。他表示,該起案件已經結案,警方對她們不提出指控,不明白記者在這個時候還介入做什麼,是什麼意思。

 記者為此向高斯喬克表示,林家母女認為警方處理不公,非常委屈,希望投訴當值的警員。對此高斯喬克不以為然,表示不想再解釋什麼,她們愿意怎麼樣都行。

 林母說在經歷了到警局投訴的經歷之后,對加拿大所謂的法制体系是否完善存怀疑。她表示,如果警察串通一方誣陷他人,別人還有出頭之日嗎?飽受冤枉的人,能到哪里說清楚呢?

 林女士聲稱她投訴警員的不當行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點:

 首先,警員自始至終沒有表露身份,即使穿著警服,但是由于他從后面抓住林女士,并強制她無法回頭,因此林女士不能知道她的警員身份,在他突然中斷林女士的報警電話時,林女士的掙扎反應是正常的;

 其次,作為警員強行中斷市民的報警通話是令人難以理解的行為;

 第三,在作筆錄的過程中,自始至終沒有記下林女士母女的口供,以單方口供為准指控她們;

 第四,他自知無理最終放棄指控,但是滿口粗言穢語,与警務人員的身份极不相符。

 林女士稱自事件發生后,她一直与母親衡量著和警方、保安公司打官司或者投訴的利弊,在征詢了很多人的意見之后,她們還是覺得無論如何,對警員的不當行為投訴是必須的,即使不成功,一旦他以后還這樣偏袒一方,警方也是有記錄的,不能讓這樣肆意踐踏市民權利的警察毫無顧忌,要讓他知道有輿論的監督。

 事實上,警方有一整套的投訴体系和調查机构,但是林女士說她在33分局卻沒有得到警方的任何提示或資訊,她們有權力對警員投訴。這是造成林女士覺得警察處理不公的原因之一,也促成林女士与母親踏上加國上訪路。

商家沉默是金

 記者在案發后的第二天(12月22日)來到該商場,希望采訪事件的另一方,也就是名為Key Man Engravables的禮品店。這家店是一個有40年歷史的連鎖店,在加拿大有51個連鎖店,几乎占全了各大城市的主要商場個。該商鋪是設立在商場中心一樓的走廊內,并非是通道兩邊店鋪,商場內距离該店最近的兩個監控攝像頭,也設在距离該店鋪十米左右的距离,由于中間還有一個店鋪相隔,再加上陳列柜台的阻擋,相信即使攝像頭當時正對著案發方向,也有可能什麼都沒有錄到,更何況攝像頭是四處轉動的,因此取證談何容易。

 記者遇到一位在柜台內黑衣中年店員,向她表明身份希望了解12月21日的事發經過。不料對方面色一轉,冷冷地說:我什麼也不能對你說。

 記者隨即轉往商場管理辦公室,由于正值周末無人值班,只好再去保安部。雖然几經周折找到了保安部負責人,他也是以十分官方的口吻表示,需要和商場管理辦公室商議之后才能接受采訪。

 記者在圣誕節后的12月28日再次來到該商場,終于見到了商場的值班的總經理助理杰法拉杰(Imran Jivraj),他表示知道發生在節前的事件,但是由于屬于警方處理,因此他不會對此評論和透露任何信息,這已經超出了商場的職責范圍。記者追問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情,商場如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杰法拉杰表示,無論是消費者還是商戶,都是他們的客人,商場是管理部門,顧客一旦和商家發生矛盾,最好是投訴但不要自己強行處理。

林家應該怎麼辦?

 33分局當值警長認為,林女士母女在遇到店員蠻橫不講理的情況,應該選擇立刻离開換一個地方購物,之后再向該店投訴。不應該在現場和對方硬碰硬地理論,那樣會扰亂商場購物秩序。保安完全有權利來強行驅逐,將你列為不受歡迎的人,并根据過失條例開出《禁止令》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不公平的問題。而且根据條例規定,商場屬于私人地方,如果有人在商場里不是在購物,只是在游蕩,一但保安确認這种情況,也可以隨時請你离開。所以,如果發生了糾紛,一定要叫走就馬上走,找專門的部門去投訴,不要意气用事,或者希望用大喊大叫來博取同情,這樣做的結果往往會适得其反,很容易触犯法律。

 華裔保安王先生向記者表示,一般遇到顧客和店方糾紛時,他們都會要求顧客暫時离開商場,通過正當渠道投訴。如果顧客過于激動且有危險企圖,就會開出禁止令。但對于手銬的使用則有嚴格的行業規范,不是隨意就可以銬上對方。如果按照林女士所述,在保安室內因阻止打電話才對對方上手銬,是一件嚴重的違規或違法行為,客戶可以投訴或者上法院指控對方。

 一名經驗者也這樣告誡消費者,假若讀者在遇到挑釁時采取不抵抗,直接報警的方式,就能不給對方以借口,事情的結局就會相反。一旦雙方發生毆斗,往往無論誰先動手,警方大多會按照打架處理,從而使自己失去主動權。而面對執法者,無論是保安還是警察,市民都要完全服從,一點點抵抗或者不服從都很容易會造成襲警的罪名。

 至記者截稿時獲悉:林女士將于下星期一到多倫多警察局再次投訴,希望警察總長能為她爭回公道。《加拿大都市報》記者將會跟蹤該案并作后續報道,讀者對于林家的遭遇有什麼看法和建議,可以透過editor@ccue.ca或傳真416-861-0740,直接告訴我們。

攝影  李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