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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工酬受保護嗎?
( 2007-12-20 )



 根据規定安省目前最低工資是時薪8元,張女士實際所得應該是800元(實際工作時間為100小時),有人認為保姆的工資應該是雙方商定,不在此限定之列。《加拿大都市報》記者為此致電東南亞法律服務中心的吳瑤瑤律師,她表示張女士應該享受每小時8元的薪資,不管雇主与她的合同是如何簽署的,只要与《勞工法》不符,《勞工法》是壓倒一切的,因為它是法律,是每個公民行為的准則。雇主沒有付足,她可以向安省勞工廳投訴,經查證屬實,雇主除了支付剩余款項之外,還要向勞工廳繳納罰金。至于雇工在工作期間有損坏物品或工作質量不佳,均不是克扣工資的理由,應先付完工資,再對雇工提出指控要求裁決。

 按照《勞工法》的規定,李先生的行為涉嫌違反以下規定:雇主不按時付工資、雇員解雇之后不及時付工資、隨意扣減雇員工資、沒有按照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工資等,各項罰款均為295元。

 安省勞工廳在2005到2006年收到15,776個投訴,和前几年水平相當,主要都集中在沒有付休假工資、不付工資、不付超時工作工資等几個方面。和2002年投訴近13,000個,但是僅僅起訴1起相比,2006年起訴就達到了456起,顯示勞工廳打擊違反《勞工法》的力度在不斷加強,今年10月份全省共對各地雇主發出22張罰單,主要問題也都集中在以上几個方面。

 安省全省雇工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和勞工廳聯系咨詢相關政策的次數,近5年來基本上都維持在45万左右,說明勞資糾紛和違反《勞工法》的案例,在我們的生活中并不孤立。勞工廳為了方便來自世界各地的新移民,也專門在其网站上發布多達20种語言版本的《勞工法》,在12种下載最多的語言版本中,截至2005年1月底的統計數字,中文版本下載量位居首位,超過1万份,超過位居第二的西班牙語版本一倍以上,顯示了華裔勞工市場的無奈和隱憂,同是浪跡天涯,為何不能相互幫助呢。